陆游
陆游(1125年11月13日-1210年1月26日) 南宋诗人,,字务观,号放翁,浙江绍兴人,汉族。12岁即能诗文,一生著作丰富,有《剑南诗稿》、《渭南文集》等数十个文集存世,存诗9000多首,是我国现有存诗最多的诗人。陆游具有多方面文学才能,尤以诗的成就为最。自言“六十年间万首诗”,今尚存九千三百余首。其中许多诗篇抒写了抗金杀敌的豪情和对敌人、卖国贼的仇恨,风格雄奇奔放,沉郁悲壮,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了卓越成就,在生前即有“小李白”之称,不仅成为南宋一代诗坛领袖,而且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崇高地位,是我国伟大的爱国诗人。 为南宋诗人之一。词作量不如诗篇巨大,但和诗同样贯穿了气吞残虏的爱国主义精神。陆游的著作有《放翁词》一卷,《渭南词》二卷。他的名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等一直被人民广为传诵。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田登作郡】田登做郡太守。【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触】触犯。【榜笞(chi)】拷打。【“灯”】与“登”近音,百姓都不能说“灯”。【揭】公布。【依例】按照旧例。
解释
田登作郡守时,非常忌讳别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连“灯”字也不让别人说。为此,他先后惩治了包括吏卒在内的许多人。于是,整个州郡内,人们都戏称“灯”为“火”,把
“点灯”称为“放火”。
元宵节晚上放灯,田登允许人们前来游观,就让手下人写了一张公告榜贴出去,榜上写
着:“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州郡中人人见了都暗自发笑,有人还编出歌谣讽刺道:“只许
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出《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古时常州每年元宵,按例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
宋朝有一州官名田登,深讳人用其名。以“灯”与“登”同音之故,是以不可言点“灯”,必言点“火”。若人不意触犯,田登辄大怒。农历正月十五,全州欢度元宵,按例大放花灯。官府贴告示时,讳用“灯”字,便在所有告示上大书“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不少外地人见此大为吃惊,问明缘由后,讽云:“真乃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后喻在上者可为非作歹,在下者却处处受限。
成语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说到他这个忌讳,还真有些来历…… 蒲田村,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方圆几千里,山、塘、田、地……树木茂盛,水清田肥。这些地方,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田百万”所有。这个老地主——田百万,虽家中良田万倾,但身边却无一子。于是,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请高人卜卦。到了40岁时,终于得了一个儿子,视他为掌上明珠。算命的说:“晚年得子,必定升官晋爵,金银财宝滚滚而来。”于是,他为儿子早日登科、做官,一步登天,就取名叫“田登”。 田登,出生的时候早产,大大的脑袋,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往上兑,眉不清,目不秀,身材矮胖。从小顽劣,又是出自富豪之家,便总是欺负小朋友,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凳子”取笑他。他受不了这个气,便向他爹田百万说:“他们都拿‘凳子’取笑我,我长大当官以后,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 田登当官后,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登”同音的字,要用某字来代替——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灯台、灯罩、灯笼得叫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就连吹捧太守“登峰造极”也得说“爬峰造极”……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 一天,太守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个仆人被衙役带上公堂。仆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求侥:“冤枉呀!太守大人,今天我也没干什么呀!只是天刚亮,我就去厅前闭灯,不知犯了什么罪,被衙役蹬了一脚,差点被蹬下凳子。”太守田登一听,大怒,命人把仆人捆了个五花大绑,吼道:“大胆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讳还不知罪,拉下去,赏五十大板”…… 从此以后,太守府中上下,人人都不敢直呼他的“名讳”了……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马上要到来了,按照以前的习惯,州里要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的衙役贴出告示,让百姓按时来观灯。 这次可让出告示的小官感到为难,用“灯”字要触犯太守的忌讳,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灵机一动,把“灯”字改成了“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百姓们看了都很惊慌,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大火呢!都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百姓,平时就对田登的蛮横无理已经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的告示,更是气愤万分。 于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典故就一直流传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