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内阁(cabinet)一词来源于法语,有“内室”、“密室”之意。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行政权向责任内阁转移
①"光荣革命"后,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
②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
③19世纪中期,议会变成两大政党之间的权力角逐,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上台组阁,首相由多数党领袖担任,有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
责任内阁制特点
①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②责任内阁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核心,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