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

发展历史

在我国的汉代以前,"衔"字只有一个"马嚼子"的意思。魏、晋以后, 衔字才出现表示官吏阶位的"头衔"的含义。在中国古代汉语里没有军衔这个词语。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军衔制度以后,也没有译作军衔,而是称之为"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阶"。在制度上称其为军衔,则是从我军开始的。概括的说,军衔是国家授予军人以区别其等级地位、权力责任、荣誉待遇的称号和标志。人们一提到军衔,马上就会联想起军队,但军衔的历史要比军队的历史短得多。世界上最早出现军队时,并没有同时产生军衔制。军衔制是军队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由于军队是进行战争的武装集团,由众多使用武器的人员组成,必须按统一的意志去行动,"服从命令是军队的天职"。因此,在军队编制体制上必须形成若干层次,军人依职权大小分为不同的等级,各级都有担任统一指挥管理的官员,下级绝对服从上级,从而形成由上至下不同的职别等级。

中国发展

军衔

军衔制度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初,晚清军队引入世界通用的军衔制度。以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晚清军衔制

清朝在灭亡前,用了六年的时间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衔体系。

当时,清王朝的腐败无能和清军战斗力的脆弱,在面对列强的战争中已暴露无遗。一些大臣、督抚纷纷上书,条陈时务,要求清廷迅速建立一支新式武装。清朝皇室也痛感中国兵制过于陈旧,已不合时宜。为了维持自己摇摇欲坠的统治,必须改革兵制。于是采纳众议,决定效法西洋,训练一支新式陆军,以取代旧式绿营军队。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清政府任命袁世凯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负责编练新军。

清朝的新军,在编制、装备和操法上,完全仿效西方,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还是采用过去绿营制的一套老办法。在编练新军过程中,遇到许多矛盾,对推行新制障碍重重。因此,清政府进一步采取改革措施,继续在所有方面进行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移植西欧式军衔制,试图通过军衔制度来改变当时“重文轻武”的流弊,振奋士气,提高军队的社会地位,改变官职与官衔之间严重失调的状况;改革官兵制服与识别标志,既整肃军容,亦适应操战;实行国际上大体统一的衔级制度,以利于国际交往。

清政府从1904年开始,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欧式军衔制。1904年12月,清政府练兵处会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章”,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

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1910年12月,陆军部对军衔授予及晋升年限、军官职务任免、最高服役年龄、军官考绩办法等,都作了详尽规定。如规定各级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龄为:正都统,65岁;副都统,62岁;协都统,58岁;正参领,55岁;副参领,52岁;协参领,50岁;正军校,48岁;副军校45岁;协军校45岁。又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不受上述年龄限制。这一章程可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军官服役条例。

不难看出,如按现在的军衔称谓,晚清的“都统”对应将官,“参领”对应校官,“军校”对应尉官;“正”、“副”、“协”分别对应上、中、少各级。从“正都统”至“协军校”这九级,分别对应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大将军”、“将军”和“正都统”同为一级,是荣誉军衔,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元帅。“额外军官”就是准尉。士兵军衔称谓与现在基本相同。

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军衔制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于1912年元旦正式成立。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沿用了刚刚实行不到一年的晚清军衔制,但做了一些变动,主要是废除清朝军衔制的军官衔称,取消所有品级,仍按原来的三等九级,规定了新的军衔名称,军士和兵均改为二级:

上等官佐:大将校、中将校、少将校;

中等官佐:大领、中领、少领;

初等官佐:大尉、中尉、少尉;

额外军官;

军士: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兵:一等兵、二等兵。

不久,南京临时政府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由六等十四级增至六等十六级:

上等官佐: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

初等官佐: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右军校升左军校2年;左军校升大军校3年;大军校升右都尉4年;右都尉升左都尉、左都尉升大都尉、大都尉升右将军各3年;右将军升左将军4年;左将军升大将军无定年。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公布新的《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军官仍为三等九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北洋政府还有两个特殊的规定,其中:

虚衔规定:将官衔在正式授予之前,可以先加一个虚衔,即陆军上校可加少将衔,陆军少将可加中将衔,陆军中将可加上将衔。如护国名将蔡锷,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追赠军衔的规定:军官作战阵亡或病逝后,依其生前业绩,可以追赠高一级的军衔,如中将可以追赠上将。

国民党军队军衔制 军衔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总司令部可以授,军事委员会可以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长官也可以授。1932年,西北军阀马步芳曾把还在小学读书、只有12岁的儿子马继援,委派为青海省南北边区警备司令部的上校参谋长。更为荒唐的是,上报到南京中央军政部后,竟然给予正式命令,发给了委任状。另外,当时军衔和职务相比,衔高职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军长大都授上将。一些地方军阀,手中不过万把人最多几万人,也自封为上将。1933年,当时蒋介石在一次纪念周上讲话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海军士兵分八级,称谓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

国民政府时期的军佐衔,最初等级设置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但改变了称谓,即在军官衔的前面冠以专业名称,如“军需少将”、“军医中校”、“军法上尉”等。1934年以后,军佐衔改用新称谓,将级军佐衔统称“监”,校级军佐衔统称“正”,尉级军佐衔统称“佐”。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军队为适应全面内战的需要,对各级军官的服现役限龄作了大幅度降低:一级上将,62岁;二级上将,60岁;中将,56岁;少将,52岁;上校,46岁;中校,44岁;少校,42岁;上尉,40岁;中尉,38岁;少尉,36岁。这在当时主要军事国家中是比较低的。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也有人是死后才被追赠的,如张自忠、廖磊等;还有人生前死后都为正式晋升二级上将,如钱大钧、罗卓英等。

此外,国民政府于1934年12月对驻蒙古、新疆、西康、西藏等地的武职官员,颁行了一种特殊的官衔,共分三等十级,其称谓类似于清末的军官衔称:一等一级称都统、一等二级称副统、一等三级称协统,二等一级称都领、二等二级称副领、二等三级称协领,三等一级称都卫、三等二级称副卫、三等三级称协卫,此外还设有准卫一级。

中国的军衔制从清末建立到民国的几次改动,军衔等级中都没有“大元帅”这一级,那么孙中山和蒋介石等人的大元帅是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孙中山等人的大元帅并不是军衔,而是职务,是一种权力象征。1917年7月张勋复辟后,孙中山即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8月,孙中山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有130多名议员出席,决议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规定军政府设海陆军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均由国会选举产生。大元帅是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元帅则协助其工作。9月1日国会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桂系军阀陆荣廷、滇系军阀唐继尧为元帅。10日,孙中山在广州就大元帅职,但陆、唐二人不愿和孙中山合作,分别通电拒受元帅职务。可见,孙中山的大元帅是一种职务,即最高军政长官,其权力相当于实行“总统制”国家的总统,即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而不是军衔。

其实,在晚清实行军衔制时,就有陆海军大元帅一职,是由光绪皇帝兼;光绪病逝后,宣统皇帝即位,因他当时才3岁,大元帅之职由其父摄政王载沣兼。

而民国时期的大元帅也不止孙中山一人。北洋政府历届元首(总统或执政),均兼陆海军大元帅。1924年11月,孙中山督师北上,国民党元老谭延、胡汉民在广州先后代理大元帅职。张作霖在北京组织安国军政府,宣誓就任“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张作霖的大元帅也是一种实际职务名称,其权力相当于实行“内阁制”国家的总统。

1934年3月溥仪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扶持下,在长春当上了“满洲国”儿皇帝,并兼“满洲国陆海军大元帅”。

1937年7月“七七事变”发生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月12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为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大元帅,即最高军事统帅。蒋介石是旧中国最后一位大元帅。

以上这些大元帅都不是军衔。如蒋介石就任大元帅时,军衔仍为特级上将,直到1975年蒋在台湾去世时,其特级上将的军衔都未曾改变过。

(一)军队官员分类和军衔等级区分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空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军队官员仍分为军官、军佐两类。军官军衔仍分为三等九级,并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衔称。随着空军的发展,增设航空军官,这是中国第一次设置空军军衔(实际佩带是1933年2月)。军佐仍不设上等第一级,故最高军衔为中将,在军佐衔称上取消了原来合有职称的内容,改为军衔加专业勤务字样。例如,军需总监改称军需中将,一等军医正改称军医上校,三等司药正改称司药少校,一等兽医改称兽医上尉,其余类推。少尉军官之下仍设准尉一级,与准尉同等官称准佐,准尉和准佐均“不列入官等”。士兵亦仍分六级,除废除掌工、鞍工、靴工等烦琐的名称外,基本沿用原衔称。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党政府先后重新颁布“陆海空军官制表”和“陆海空军士兵等级表”,陆军增设通信兵衔,空军增设机械、军需、军医衔,海军兵衔改为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并在三等兵之下增设一等练兵、二等练兵。至此,陆海空三军各自形成独立的军衔体系。另外,军佐又恢复了北洋政府时期含有职称内容的衔称,一直沿用至1949年。

1935年3月,国民党政府颁布“上将任官施行条例”和“特级上将授任条例”,把上将衔分为三级:一为二级上将,又称三星上将,授予“建有殊勋”的陆海空军中将;二为一级上将,又称四星上将,授予“再建殊勋”的陆海空军二级上将(相当于元帅衔);三为特级上将,又称五星上将,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大元帅衔)。经过以上充实、修订,国民党军队军官军衔计三等十一级,军佐军衔计三等八级。

1942年国民党政府修正颁布“陆海空军官制表”和“陆海空军士兵等级表”,陆军又增设战车兵衔;空军又增设电信、测候衔,并在军士之上增设军士长衔,分一、二、三等。海军军衔未作更动。这样,陆海空三军军衔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1945年2月,国民党政府重新颁布“空军官制表”和“空军士兵等级表”,其军衔等级仍同前。空军军衔薪金,从下士至中将各分为一、二、三级,二等兵至上等兵各分为两级,放有一、二、三级将校尉等之称。此后,至1949年国民党政府覆灭,未再见其军衔有大的更动。

(二)官佐授衔和晋衔

1934年至1940年,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陆海空军“任官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他们认为,“凡军官佐均先任官”,尔后依官任职。这些条例和细则,除沿用北洋政府补官令的一些内容外,对军官、军佐初任(旧称除补)、叙任(旧称叙补)、晋任(旧称升补)、转任(旧称转补)等作了许多新的规定。

在初任条件上,除强调学历和现实表现外,增订了准尉升少尉的要求。陆、空军规定,“准尉升少尉,必须服满准尉职务二年以上,曾受应行准备教育,成绩及格,但不得超过初任军官佐的三分之一”。海军规定,“准尉确有经验,著有劳绩,得任为少尉,但晋至中尉为止”。

在晋任条件上,增订和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晋任必须逐级递进,不得超越”。“晋任必须经过规定之实职年资”,“实职年资称为停年”。陆军各级官佐平时、战时停年如下:少尉平时一年半,战时缩减为一年;中尉平时二年,战时缩减为一年;上尉平时四年,战时缩减为二年;少、中校平时各三年,战时各缩减为二年;上校平时四年,战时缩减为三年;少将平时三年,中将平时五年,战时均不缩减。海军各级官佐平时停年如下:少、中尉各二年,上尉四年半,少、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半,少将三年,“中将晋上将以资深而于国家建有殊勋者为限”。空军各级官佐平时停年如下:少尉—年半,中尉二年,上尉四年,少、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少将三年,中将四年。

二是晋任必须有上级军衔缺额。这里不是指直接上级出缺,而是指上一“官组”军衔出缺。按“官组规则”规定,中、上将全国各编一个官组,少将以下按军兵种和专业勤务分编,约以六十人为一官组。

三是“军官佐于军事上有特殊建树,可为军人表率者,得特令晋升。除停年依照规定外,其他不受条例及细则所限”。“战时军官佐之晋任……为补充上之必要,对于所要官阶之停年,亦可特令减缩之”

经过以上充实和修正,军官、军佐授衔、晋衔的规定,较之北洋政府补官令更加完善。

(三)军官、军佐服役

国民党政府从兵役义务角度考虑,于1934年专门颁布“陆海空军官佐服役暂行条例”,这是中国第一次对官佐服役的立法。后来,他们鉴于官佐服役是兵役的一种,便在1946年修订“兵役法”时,纳入兵役范围。

1934年服役条例,对军官佐服现役、服预备投、停役、除役等都有规定。“陆海空军官佐服役限令”(即服预备役最高年龄)为:上将七十岁,中将六十五岁,少将六十岁,上校五十八岁,中校五十五岁,少校五十三岁,上尉五十岁,中、少尉四十七岁。后来,兵役法对军官佐服役限令从三个方面分别作出规定:一是军官佐服“现役最少年限”,规定为十年,期满后,依需要可延长三至五年;二是“服投限令”(即服役的最高年龄,包括现役和预备役),依军衔不同规定为:尉官五十岁,校官五十八岁,少将六十岁,中将六十五岁,上将七十岁;三是不能晋升的服现役最大年限,规定为:少、中尉十年,上尉十五年,少校二十年,中校二十四年,上校二十八年,到此年限仍不能晋升者,即退出现役。

旧中国的军衔制,经过了四个历史时期的沿草,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清末北洋新军和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是军衔制产生的初期阶段,既保留了旧时军队等级的痕迹,本身亦欠完善;北洋政府时期是军衔制的定形阶段,确定了衔称,规定了实施办法;国民党政府时期是军衔制的完善阶段,从等级区分到授衔、晋衔等,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

中国的军衔制

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军衔??军衔

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了解放军采用国际通用的军衔体制。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

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衔军衔

陆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海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空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

简要介绍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军衔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军衔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按兵役,可分为现役军衔、预备役军衔和退役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具有一定功绩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所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交往也具有重要意义。

军衔等级的设置,同军队的规模和体制编制密切相关。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是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扩大,将军遂划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通常是上尉一连长,上校一团长,准将一旅长,少将一师长,中将一军长,上将一方面军(或战区)司令官。军衔授予的条件和程序,各国都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

授予军衔,一般以军人所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政治品质、服役经历及劳绩贡献为依据。军官军衔的授予,许多国家集中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手中,也有的国家将中、下级军官军衔的授予权赋予国防部和高级军事机关。军衔晋升是军人的一种权利。各国对校级以下军官及士兵军衔的晋升期限,都有具体、严格的法律规定;将官军衔的晋升,通常实行择优选升,不规定具体期限。和平时期,军衔一般都是按期逐级晋升,因职务提升而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的编制军衔,或在工作中建有突出功绩的军官,军衔可提前晋升。为使军人的军衔与其所任职务相一致,有的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如美国规定,下士以上军人正式军衔尚未期满,而被正式任命或临时任命为比其正式军衔高的职务时,则授予同新任职务相适应的临时军衔。临时军衔,一般都高于本人的正式军衔。被授予临时军衔的人员,其权力和服装式样与正式军衔相同。职务下降时,临时军衔亦随之下降,但不得低于原有的正式军衔。英国、印度等国,亦实行临时军衔制度。

军衔是多数国家规定军官服役年龄和军人享受物质待遇的重要依据。军官服役年龄的大小,同军衔的高低成正比,不过这种比率逐步呈缩小趋势。如20世纪初,日本规定上将65岁,少尉45岁,而80年代末规定上将60岁,少尉53岁,上将与少尉的最高服役年龄之差,由20岁缩小到7岁。西方国家军官的薪金,大多以军衔作为依据,东欧一些国家的军官,军衔则为薪金构成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有一套独特的武职官员等级制度。秦汉时期,官员的等级称“石”。魏晋以后,官员的等级称“品”,多数朝代的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18级(每品分正、从两级)。唐宋时期,武职官员等级设9品32级。隋唐以后,在品之外还设有“武阶”。阶数多少各朝不等,多者45阶,少则18阶,每阶均有等级称号,如骠骑大将军、昭武校尉、陪戎副尉等。以不同颜色和图案的冠服佩饰标志官员的品阶,是中国古代武阶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它表明中国封建社会武职官员的等级制度已趋完善。清朝末年,清政府参仿西方军事制度,实行营制改革。从1904年开始至1911年3月,历时6年多,逐步地在中国军队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军衔制度,取代了传统的武阶制度。中国初次建立的军衔设6等18级:上等第一级包括大将军、将军、正都统,第二级为副都统,第三级为协都统;中等第一级为正参领,第二级为副参领,第三级为协参领;初等第一级为正军校,第二级为副军校,第三级为协军校;额外军官一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正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定军衔等级为6等16级:上等军官称将军,中等军官称都尉,初等军官称军校,每等分大、左、右3级;额外官佐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

1912年8月,中华民国政府重新命名军衔称号:上等军官称将官,中等军官称校官,初等军官称尉官,每等分上、中、少3级;准尉官1级;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3级;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3级。192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沿用上述军衔称谓,除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外,其余等次相沿不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度时,军衔设7等20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设而未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一级上将(设而未授)、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专业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军衔增加等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军衔,由高至低各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1994年5月,将官军衔中不再设一级上将。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为3等8级:预备役少将;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出现于15~16世纪西欧一些国家,故习惯上称其为西欧式军衔。17~18世纪,西欧式军衔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形成一种国际性军队等级制度。各国军衔的形式大同小异,通常以将、校、尉、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其等级设置数量的多少不一。将官,多者设5级,少者设1级,设2级、3级、4级者皆有。校官、尉官,有的国家各设3级,有的国家设4级。准尉,有的国家不设,有的国家设置,但其等级数量不同,少者1级,多者6级。军士,多数国家设3级或4级,少数国家设两级或5级、6级、7级。兵,多数国家设两级或3级,少数国家设1级或4级。陆军、海军和空军的军衔设置,多数国家三者基本一致,少数国家略有差异。平时与战时军衔的设置,绝大多数国家没有什么区别,但有的国家的最高军衔,如苏联的大元帅、美国的五星上将,平时一般不授。几个主要国家的基本军衔等级设置情况如下:美国军衔设6等25级:五星上将(战时或战后对有特殊贡献的军官才授予)、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俄罗斯军衔设7等20级:俄罗斯联邦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高级准尉、准尉;大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朝鲜军衔设5等21级:大元帅、元帅、次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特务上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越南军衔设5等17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古巴军衔设6等16级:总司令(相当于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长、军士;上等兵、列兵。印度军衔设7等20级:元帅(只在战时授予有特殊功勋的军种参谋长);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韩国军衔设5等15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日本自卫队军衔设6等18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阿尔及利亚军衔设6等17级: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军士长、军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英国军衔设8等19级: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一等兵、二等兵、新兵。法国军衔设5等20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总军士长、军士长、准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下等兵、列兵。加拿大军衔设6等17级: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列兵。

军衔制度在中国已有近百年历史。20世纪初,晚清军队引入世界通用的军衔制度。以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等级划分

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构成,有的国家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在尉官与士官之间还设有准尉。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实行军衔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有利于提高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强军队的组织纪律性,方便部队的指挥与管理,促进正规化建设,对国际联盟作战和军队间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目前,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西欧式军衔传入中国的时间,是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16级;国民党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18级。

各国表示

中国古代军衔制排列表

监国大元帅王、监国左元帅王、监国右元帅王

护国大将军王、护国左将军王、护国右将军王

辅国大将军、辅国左将军、辅国右将军

镇国大将军、镇国左将军、镇国右将军

保国大将军、保国左将军、保国右将军

定远大将军、定远左将军、定远右将军

镇远大将军、镇远左将军、镇远右将军

靖远大将军、靖远左将军、靖远右将军

威远大将军、威远左将军、威远右将军

镇英大将军、镇英左将军、镇英右将军

冠英大将军、冠英左将军、冠英右将军

骠骑大将军、骠骑左将军、骠骑右将军

怀化大将军、怀化左将军、怀化右将军

云麾大将军、云麾左将军、云麾右将军

优击大将军、优击左将军、优击右将军

优缉大将军、优缉左将军、优缉右将军

优稽大将军、优稽左将军、优稽右将军

归德大将军、归德左将军、归德右将军

志宏大将军、志宏左将军、志宏右将军

启国大将军、启国左将军、启国右将军

贤明大将军、贤明左将军、贤明右将军

殿元大将军、殿元左将军、殿元右将军

庆宇大将军、庆宇左将军、庆宇右将军

育新大将军、育新左将军、育新右将军

维荔大将军、维荔左将军、维荔右将军

靖晗大将军、靖晗左将军、靖晗右将军

宜林大将军、宜林左将军、宜林右将军

忠武大将军、忠武左将军、忠武右将军

壮武大将军、壮武左将军、壮武右将军

明威大将军、明威左将军、明威右将军

建威大将军、建威左将军、建威右将军

镇威大将军、镇威左将军、镇威右将军

宣威大将军、宣威左将军、宣威右将军

镇武大将军、镇武左将军、镇武右将军

隆威大将军、隆威左将军、隆威右将军

德威大将军、德威左将军、德威右将军

耀威大将军、耀威左将军、耀威右将军

熙威大将军、熙威左将军、熙威右将军

虎威大将军、虎威左将军、虎威右将军

昭威大将军、昭威左将军、昭威右将军

英威大将军、英威左将军、英威右将军

壮威大将军、壮威左将军、壮威右将军

英武大将军、英武左将军、英武右将军

襄武大将军、襄武左将军、襄武右将军

益威大将军、益威左将军、益威右将军、

靖武大将军、靖武左将军、靖武右将军

匡武大将军、匡武左将军、匡武右将军

宁武大将军、宁武左将军、宁武右将军

炳武大将军、炳武左将军、炳武右将军

同武大将军、同武左将军、同武右将军

恪威大将军、恪威左将军、恪威右将军

孚威大将军、孚威左将军、孚威右将军

义威大将军、义威左将军、义威右将军

矅威大将军、矅威左将军、矅威右将军

泰武大将军、泰武左将军、泰武右将军

昌武大将军、昌武左将军、昌武右将军

安武大将军、安武左将军、安武右将军

咸武大将军、咸武左将军、咸武右将军

成武大将军、成武左将军、成武右将军

虎豹大将军、虎豹左将军、虎豹右将军

良威大将军、良威左将军、良威右将军

璞威大将军、璞威左将军、璞威右将军

麟威大将军、麟威左将军、麟威右将军

珍威大将军、珍威左将军、珍威右将军

国宗、副国宗、协国宗

制台、副制台、协制台

章京、副章京、协章京

抚台、副抚台、协抚台

藩台、副藩台、协藩台

臬台、副臬台、协臬台

道台、副道台、协道台

提督、副提督、协提督

提刑、副提刑、协提刑

总兵、副总兵、协总兵

团练、副团练、协团练

守备、副守备、协守备

提辖、副提辖、协提辖

都统、副都统、协都统

都司、副都司、协都司

都卫、副都卫、协都卫

统领、副统领、协统领

参领、副参领、协参领

佐领、副佐领、协佐领

标统、副标统、协标统

管带、副管带、

营带、副营带

千总、副千总

把总、副把总

哨官、副哨官

督队官、副督队官

队官、副队官

棚官、副棚官

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近代 北洋军阀军衔

北洋军阀军衔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军军衔

将官:(特级、一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军衔

美国军衔列表

军衔是军队中区分军阶高低的标志。军衔在军服着装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军军衔设计精美,制作精良,堪称军队军衔中的精品。美军军衔分为3类11级。军官军衔有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美军上将军衔一般授予军兵种最高军事长官。因为美国国防部长由文职官员担任,所以国防部长是不授衔的。美军中等级森严,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以此保证军队管理和作战的需求。

美国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规

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军种参谋长、战区司令官为上将;军种副参谋长、军长、舰队司令为中将;师长、航空母舰特混部队司令为少将;副师长、独立旅旅长为准将;团长、空军联队长、舰长为上校;营长、舰艇中队长为中校;副营长、舰艇分队长为少校;连长为上尉;副连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

Majorgeneral------少将

美国陆军、空军或海军中在准将之上中将之下的军衔

BrigadierGeneral-----准将

美国陆军、空军或海军陆战队军衔,级别高于上校,低于少将

Captain------------上校;上尉

上尉美军陆军、空军、或海军陆战队的经过委任授予的军衔,位居中尉之上少校之下

美军海军或海岸警备队的经过委任授予的军衔,位居海军中校之上海军少将之下

Lieutenant---------------海军上尉

afirstlieutenant-------------[美]陆军[空军,海军陆战队]中尉

asecondlieutenant----------[美]陆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少尉;

alieutenant(of)juniorgrade-----------[美]海军中尉

lieutenantcolonel------------陆军中校

lieutenantcommander--------海军少校

lieutenantgeneral----------------陆军中将,海军陆战队中将

军官军衔有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上将―――――General

中将―――――Lieutenantgeneral

少将―――――Majorgeneral

上校―――――Captain

日军新旧军衔 军衔

1840年,日本从中国鸦片战争失利中得到教训,看到了改良“兵制与兵器”的重要性。

1853年6月,美国军舰炮击鹿儿岛。第二年,英、美、法、荷联合舰队又向下关轰击。日本蒙受耻辱,决心急起直追,效法欧美,改良兵制。当时日本还处于幕府时期。幕府决定仿照西洋军队,组织洋式兵队3个大队,包括步、骑、炮兵共计13625人,"井模仿西洋兵制,规定陆海军将校的阶级"。这是日本历史上最早设立的西欧式军衔制度。

旧日军军衔等级

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中央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

大元帅为最高统帅衔,授予天皇。当时的日本宪法规定,"天皇为陆海军之统帅",全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并宣战讲和及宣告戒 严,凡有重要之军事,皆亲裁之"。

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日本决定废监军部,改设元帅府为最高的军事咨询机关。元帅府配备元帅若干人,"由日本天皇就陆海军大将中选任,颁赐元帅封号,担任军事顾问及检阅陆海军等任务"。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投降时止,日本共授元帅31人,其中,陆军17人,海军13人。

旧日本陆军军衔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佐官相当于校官,准士官相当于准尉,下士官相当于军士。

按照日本的称谓,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据1906年颁布的《海军军人之名称及阶级表》,日本海军的军衔分为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6等18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兵的等级比陆军多两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新日军军衔等级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军1970年增设了准尉,1980年又增设了曹长(即军士长)。

目前,日军官兵的军衔共有6等18级。

日军上将是最高军衔,授予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陆军各军长、海军舰队司令、空军航空方面队司令为中将;陆军师长、海军队群司令、空军战斗航空团团长为少将;陆军师参谋长、团长,海军舰长、空军战斗航空团副团长等为上校;陆军副团长、海军副舰长、空军飞行队长为中校;陆车宫长为少校;陆军连长、海军分队长、空军中队长等为上尉;陆军排长、海军分队长、空军小队长为中尉和少校。

最早军衔

世界上最早的大元帅

大元帅源于拉丁文“最大的”、“最主要的”。最早的大元帅是作为荣誉称号授予本国或盟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有时也授予皇家成员和国务活动家。1569年,法国国王查理九世将大元帅称号授予其弟昂茹公爵。以后,世界各国被授予大元帅军衔的共约30人。在俄国,第一个获得大元帅封号的是17世纪末在亚速城下战绩辉煌的A·C·合因督军。1719年俄国陆军条令正式规定:大元帅为俄军最高军衔。苏联卫国战争胜利后,1945年6月22日,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决定设苏联大元帅军衔,次日将这一军衔授予斯大林。

世界上最早的元帅

法文元帅-词源自上古德意志文“马”和“仆人”。据说,最早的时候,元帅是宫廷里管理皇帝马厩的官儿。在中世纪的法国和其他国家它是职务名称,负责军队的行军队形和作战队形,监督警卫勤务的执行,管理军队的庶务以及指挥前卫、选择营地等。到16世纪,元帅一词在法国表示最高军衔,在16世纪下半叶先后授予立有卓著战功的18名将领以元帅军衔。16世纪设元帅衔的还有德国。17世纪以后在奥地利和俄罗斯等国也相继设立此衔。中国在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也曾设立元帅衔。

世界上最早的将军

将军源于拉丁文“总的”、“主要的”。将军开始是一种显贵的职务,元首有时授权将军在战场上代替自己行使指挥军队的职责。将军作为军衔,最先出现在16世纪的法国。在德国,15世纪人们就用该词称呼骑士集团的首领,到16世纪才作为军衔使用。1657年俄国开始采用此衔,随着战争规模和军队编制的扩大,将军遂分为若干等,以指挥不等规模的军队。准将一般指挥旅,少将指挥师,中将一般指挥军,上将一般指挥集团军。现在,除少将、中将、上将衔为世界多数国家所设以外,西方国家一般还设有准将衔。前苏联、东欧各国和中国则曾设有大将衔。美国在战时设有五星上将衔,此衔前苏联认为相当于大将,而西方国家则将其同别国的元帅划为一格。

世界上最早的大校

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一级衔称,始设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上世纪50年代中国实行军衔制时亦设此衔。还有的国家称上校为大校,如现在越南的校官,均区分为三等,第一等称大校,实际是上校。现在世界设大校衔的只有朝鲜和中国,其对应基本职务是师长。

世界上最早的上校

上校一词源于意大利文“纵队”。在法国古代的步兵部队中,上校是团长的代名词。1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见于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军官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军”和“团首领”的称号,把担任团长职务的雇佣军官叫做上校。从1632年起,上校作为军衔开始授予所有“新制”团指挥员。乌克兰哥萨克军队和“扎波罗热切”的团长也称上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中一般均设有上校衔。除朝鲜和中国外,上校是校官中最高的一级衔称,一般是团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最早的中校

17世纪在俄国,中校最初为副团长的职称,后来成为副团长的衔称。1713年开始,彼得一世在俄国海军中设海军中校衔,对应的职务为二级军舰舰长。在1722年的《官级表》中,中校成为校官的第二级衔称被固定下来。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只设上校和少校两级,到1939年才补充设置中校衔。现在世界各国的军衔中多数均设此衔,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街。

世界上最早的少校

少校,该词源于拉丁文“职位较高的”、“年长的”。400年以前,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使用。16世纪少校这一术语传人德国,开始只作为一定职务的称呼。德国在建立常备军时,少校使用于军衔称谓。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的指挥人员和在俄军服役的外国人设置了少校军衔,13世纪后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规军中开始设此衔。18世纪至19世纪,俄国军队一度将少校分为一级少校和二级少校两个官级。在军衔外,还设有专门的少校职务,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集团军司令部里的“旅少校”等,现在各国军衔中均设有少校衔,一般为营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最早的大尉

大尉,源于拉丁文“首领”一词派生出的“军事长官”。大尉称号首先出现于中世纪的法国,是独立军区长官的头衔,当时大尉衔一度高于元帅。后来大尉一词逐渐地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从1558年起,开始称连长为大尉,军区长官则称总大尉。在俄国,大尉称号最早出现在16世纪鲍里斯·戈杜诺夫时期,人们称外国雇佣军的队长为大尉。从1647年起,大尉作为一级军衔授予“新制”团的连长,到18世纪初,所有正规军的连长都享有大尉称号。目前世界上设有大尉军衔的有俄罗斯等国。现在西方国家将俄罗斯的大尉译为上尉,在军衔对照表里,同西方的上尉列入一格。

世界上最早的上尉

上尉该词源于拉丁文“首领”。“连”是西方最古老的陆军组织形式,早期的连由一个上尉指挥。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是同一词,该词由“头”和“人”二词组成,即表示一个位置显赫的人,过去一般是首领和司令官的称呼。现在世界各国军衔中均设有此衔,一般作为连长的编制军衔。上尉在西方国家和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军队中是尉官中的最高一级衔称,而在设有大尉军衔的国家,上尉则是尉官中的第二级衔称,往往被译为“上级中尉”,视同西方中尉的地位。

世界上最早的中尉

中尉,该词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中尉作为军队的职务名称,最早出现在法国。1441年,法军将担任副队长的首长称为中尉,到15世纪末中尉成为副连长的代称。从17世纪下半叶起,中尉成为法国等国的陆海空军军衔。俄军在17世纪中叶设中尉衔于“新制”团,起初通常授给步兵连和骑兵连的副连长,后来中尉被任命担任连长。现在世界各国军衔中均设有此衔,一般与副连长职务相对应,也有的国家将中尉规定为排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最早的少尉

法国古代称步兵和骑兵部队中掌权的军官为少尉。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起,少尉被定为法军最低一级军官的军衔。在德国,少尉一词是1500年前后由法语“代表”一词演变而来。开始,人们用该词称呼某军事长官的代表和其它公务人员,约18世纪后,称军队中最低一级的军官为少尉。在俄军,少尉军衔设于1703年彼得一世期间。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军衔体系中均设有少尉这一衔级,但也有少数国家例外。如波兰尉官的最低军衔是中尉,罗马尼亚的少尉衔是专为女军官所设,男军官的尉官最低一级军衔亦为中尉。

历史起源

l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 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一16世军衔纪的意大利和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王权,以打破封建割据。国王为了集中王权,需要工商阶级的财政资助,于是,在这些国家出现了一个以保护贸易为交换条件、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的政治局面。国王通过税收得到了雄厚的财源,雇佣国外的军人建立听命于自己的军队。从此以后,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新的军队开始由大批雇佣军编成,因为封建制度的瓦解,获得了谁出钱就为谁服务的自由”。

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中尉;团由称作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但是被选拔上来的这些非贵族的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军衔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于是,这些平民出身的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

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 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军衔制度的出现,促进了军队的建设。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指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战争中,由于法军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衔制度,“军人的衔级开始成为一种权利,大大优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视的是劳绩战功,而不是祖宗门第”,使得法军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边境出现,边境城市便纷纷落入法国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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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知识

军衔知识军衔(文职级别)晋升。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平时军官军衔晋升的期限:

少尉晋升中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

中尉晋升上尉、上尉晋升少校、少校晋升中校、中校晋升上校、上校 晋升大校各为四年;

大校以上军衔晋级为选升,以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军衔等级: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专业技术军官军衔等级: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文职干部级别: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类似于少尉)。特级为最高级。

军队干部的退役与安置

1、退役的条件: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官法》)的,不得退出现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前退出现役:

①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②经考核不称职又不宜作其他安排的;

③犯有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

④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⑤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精简需要退出现役的。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官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①任职满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②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③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④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⑤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

文职干部的退役规定与上述要求类同。

2、安置:

安置方式: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

一是转业,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和职务;

二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

三是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协助就业;

四是退休,由军队或地方政府安置(进军、地干休所),按月领取退休金。

被安置地: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自主择业:团职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同时,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分别增加一定比例的退役金。但各项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安置地同职级军队干部的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退役金与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一样,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发给退役金;被企业事业单位聘用录用或从事其他工作的,退役金照发。

发展

中华民国时期,进一步改革军队组织编制,陆军实行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和“三三制”的编制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部队分散于各革命根据地,组织规模不同,编制装备不一,一般按军团、军、师、团、营、连、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则编制。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1948年11月,全军实行统一的编制,纵队改称军,军之上设兵团,其下统一按师、团、营、连、排、班序列和“三三制”原则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在部队编制上,按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分别确定陆军、海军、空军以及第二炮兵的编制序列和各级建制单位的名称,几经改革,形成了利于作战、便于管理的比较科学的合成军队的编制。世界其他国家军队的编制也都经历大体相同的发展过程。冷兵器时代,军队编成主要有车兵、步兵和骑兵,编制与通常的作战方式——密集方阵紧密相联。15世纪以后,随着火器的大量使用,在欧洲,步兵成为主要兵种,连、营、团、旅等成为正式的编制单位。17~19世纪,许多国家军队分为正规陆军和海军。陆军中,炮兵和工程兵成为独立兵种,部队出现师、军等编制单位。20世纪初,飞机出现并用于军事,很快产生新的军种——空军。之后,新的军种、兵种不断出现,军队编制日趋复杂,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职位

班,由若干名士兵编成的军队最基层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排。设班长,由军士担任。一般在排的编成内遂行任务。班的编制人数,根据所担负的任务、配备的武器装备和便于管理、指挥的原则确定。

排,由若干个班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连。为战术小分队。设排长,由军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连的编制内遂行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区分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装甲步兵排、步兵战斗车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侦察排、雷达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车排、勤务排等。

连,由若干个排(或班)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营。为基本战术分队。一般在营的编成内遂行任务。直属团以上单位的连称独立连,多担负技术和勤务保障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分为步兵连(装甲步兵连、摩托化步兵连、机械化步兵连)、坦克连、炮兵连、导弹连、工兵连、通信连、防化连、侦察连、雷达连、电子对抗连、汽车连等。

营,由若干个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团和旅。为高级战术分队。一般在团或旅编成内遂行战斗任务。直接隶属于师以上单位的营称独立营,多遂行战斗勤务、技术勤务和后勤保障任务。按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步兵营(摩托化步兵营、机械化步兵营)、坦克营、炮兵营、导弹营、空降兵营、电子对抗营、工兵营、通信营、雷达营、防化营、汽车营等。战斗营通常辖3-5个战斗连及战斗、勤务保障分队。设有营部,有的国家军队的营设司令部,编有参谋长和参谋。

团,由若干个营(或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旅)。直属于军(集团军)以上单位的称独立团。为基本战术部队,是具有一定职能和权限的教育训练、行政管理单位。设有领导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分队。由统帅部授予番号和军旗,有的还有自己的独特标志。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区分为步兵团(摩托化步兵团、机械化步兵团)、坦克团、炮兵团、航空兵团、空降兵团、导弹团、工兵团、通信团、防化团、雷达团、汽车团等。通常在师或旅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

旅,由若干个营(或团)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集团军(军)。为战术兵团。设有领导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分队。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步兵旅、坦克旅(装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战术火箭旅(导弹旅)、空降旅(伞兵旅)、工兵旅、舟桥旅、海军陆战旅、航空兵旅、雷达旅等。

师,由若干个团(或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通常隶属于集团军或军。为基本战术兵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按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区分为步兵师(徒步步兵师、摩托化步兵师、机械化步兵师、山地步兵师、重装步兵师、轻装步兵师)、坦克师(装甲师)、炮兵师、高射炮兵师、防空师、空降师(空降兵师)、航空兵师、空中突击师、海军陆战师(海军步兵师)等;按战备程度的不同,有满员师、简编师、架子师、动员师等。师是构成战略战役军团的基础,也是计算战略战役力量对比的基本单位,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军队作战实力的主要标志。

军,由若干个师(或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军区、方面军。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为战役战术兵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陆军军(步兵军)、坦克军、空军军、空降军等。

集团军,由若干个军(或师)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军区或方面军、集团军群。设有领导指挥机关,并直辖一定数量的战斗、勤务保障旅(团)、营。为基本战役军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战役作战任务,亦可独立担负作战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区分为诸兵种合成军团(有的称野战集团军)、坦克集团军、空军集团军、防空集团军、战略火箭集团军等。集团军通常在战时编设。一个国家的军队平时是否编设集团军,主要取决于军队规模、领导指挥体制、作战方式和地理环境、历史传统等因素。平时编设集团军的国家,集团军一般为部队的最高编制单位,战时则可为方面军(集团军群)编成的基础。集团军通常编制不固定,规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据集团军的性质、战役使命、所担负的任务、战区的地理环境和敌方军队的编制等条件而定。WCn

方面军,由若干个集团军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隶属于统帅部或战区。设有领导指挥机关。为诸军种、兵种合成的战略战役军团。通常在战时组建,其编成主要视作战方向的战略地位、战场容量、敌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况及作战企图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独立地进行一个战役方向的作战,还可与其他方面军共同进行数个战役方向或一个战略性战役方向的作战。有的国家的方面军还可用于完成陆战区一个战略方向或数个战略性战役方向任务。建立方面军的目的在于对重要方向上作战的部队实施统一指挥,使之协调一致,共同完成作战任务。有些国家将与方面军性质、任务、编成相类似的军队组织称集团军群。

级别

来讲讲军人肩上的徽章:

一拐:1年列兵

二拐:2年上等兵

一拐+星双枪: 下士

一粗拐+星双枪:中士

一粗拐+一拐+半圆麦穗+星双枪:上士

两粗拐+半圆麦穗+星双枪:四级军士长

两粗拐+一拐+全圆麦穗+星双枪:三级军士长

三粗拐+全圆麦穗+星双枪;二级军士长

一杠无星:学员

一杠一星(一条线穿过一颗星星):少尉 (排职)

一杠二星:中尉 (排职,副连职,正连职)

一杠三星:上尉 (正连职,副营职)

二杠一星:少校 (副营职,正营职,副团职)

二杠二星:中校 (正营职,副团职,正团职)

二杠三星:上校 (正团职,副师职,正师职)

二杠四星:大校 (副师职,正师职,副军职)

一麦一星(外围橄榄枝,里面一颗星,俗称把橄榄枝当作麦穗):少将 (副军职.正军职,大军区副职)

一麦二星:中将 (正军职,大军区正职)

一麦三星:上将 (大军区正职,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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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