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城管是中国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网友介绍】城管组织是中国特色的城市管理现象,因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国家行政主管引导不到位,造成大范围内的暴力执法,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城市管理课题。因其执法不专业、方式不科学、管理不规范,导致被认为是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最不和谐的执法,是中国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阴影,城管暴力执法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践踏等等。我们期盼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城管文明执法成为每个城市的和谐窗口和一道亮丽的风景。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权力范围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房屋建设拆迁工地管理)、 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商铺招牌等14个方面。

1、园林绿化执法

我国关于园林绿化的警察权法规目前特别多,很多省市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地方立法都有这方面的规定。本文则是以现行有效的《城市绿化条例》为依据进行的分析。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是宣示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四章罚则则具体规定对下列损坏行为进行惩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罚款数额,从公物法理论的角度观察,这些罚则条款仍然具有完全的“公物警察权”的属性特点。       

一.保护内容是城市公物。具体的说,有以下种类的公物受到公物警察权的保护。      

(1)城市树木花草       

现行的《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些物,是标准的行政公物。      

(2)城市绿化用地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植物绿化必定要使用一定的土地。公共绿化用土地的使用权,一般的说是作为城市人民政府掌控下的国有土地。对这些土地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保护是理所当然。然而在立法不完善情况下,容易与其他土地法规形成竞合重叠。同时一般来说,占用绿化用地往往造成地上植物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究竟应该并罚还是吸收,法无明文。      

(3)城市绿化设施      

设施并不属于树木和绿化的植物,但是也与绿化有密切的关系。这里的绿化设施,应该主要是指城市建设部门建设的关于植物养护的固定设施。设施作为行政权的客体物,并非“公营造物”“公法上的设施”等组织体。在城市绿化方面,类似的“公营造物”组织体是作为政府主管的作为事业单位的园林处,他们以自己的成员和自有的设备,负责城市绿化的“公物负担”。      

(4)城市古树名木。          

城市古树名木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有时候不属于从行政机关的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何以仍然对其提供公物警察权的保护?从法理上看,古树名木的列管在法理上已经起到了公用征收征用的效果,或者作为准征用行政机关取得“公物权原”,政府也为私有或集体所有的古树名木提供公物法上的特别“公物负担”,这些古树名木足以构成行政法上的“他有公物”,因而法规可以规定其公物警察权。       

二、保护权的警察性。      

(1)公物保护警察权首先是一种是行政权。警察性并不意味着归属于狭义的警察机关。这些破坏公物的违法行为,先期是由城市管理主管机关之行政权加以保护的,只有在一般行政权不足的时候,才会动用人身强制方面的警察权,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2)公物保护警察权具有警察属性。即以使用强制权和处罚权为标志。        

三、打击的目标是损坏行为。这些损坏、擅自修剪、擅自砍伐、砍伐、擅自占用等,自属于行为罚,擅自,意味者经过行政机关许可得免除其违法性。但是这些行为具有现实的可惩罚性,一般来说仍然

需要危害后果的出现才能启动处罚程序。          

2、城市道路执法

在城市行政公物管理中,道路管理十分具有典型性。世界各国均制定道路管理法加以管理,德国、日本、台湾的学者在介绍本国公产法律制度的时候,甚至都以《道路法》为例。我想,道路作为公物,是有体公物,比较直观;从道路交通警察权入手解释相关理论也易于理解;而其利用和管理中的复杂性,又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      

城市道路存在的特点:        

组合性。除了道路自身由诸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等不同部分组合而成,道路尚承载了大量其他公物,例如树木绿地,交通标志,路灯,地下排污,各种管线等。这些公物是视为道路的组成部分一体保护,还是另外立法更为科学?仍未有固定答案。        

开放性。城市道路作为公用公物,具有绝对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进行合法的利用,在学理上,有称之为“绝对公物”,以与相对公物相区别,相对公物上存在拒绝无资格利用者的“家主权”。        

多功能性。道路具有多功能性,这点为行政法学者所认可。城市道路承载了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功能,也允许人民休闲散步;有的道路承载了战备任务;道路还是路灯,公用电话、垃圾箱其他公物设施载体;经过特别许可,道路也可以进行停车,仓储堆放、设置商品摊点、游 行示 威,举办各种活动等等。        

城市道路公物警察权,是指为保护和正确使用城市道路公产公物,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的相关禁止、强制和处罚的行政权力。公物警察权在立法的分配上并无一定之规,与公物的(一个或多个)实际支配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民国范杨《行政法总论》认为公物管理权与公物警察权“两者显然不同。只实际上此两种作用,又是属于同一机关行使”。但是“此时同一机关,所为各种作用中,孰为管理作用,孰为警察作用,应依性质而区别之。”切中之言也。  

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实际立法上,现实中对于公物警察权的的规定十分混乱,往往多种公物混杂规定;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也缺乏一定的逻辑性和周延性。然而城市道路警察权目的上是为了保护行政公物,但是在法规上仍然以人的相关行为为处罚对象。这一点与其他行政权力并无特别不同。      

相关新闻

 延安城管“踩头”事件

“踩头”视频

2013年5月31日,一段延安城管队员在杨家“踩头”视频岭附近执法时,因与商户发生撕扯而“猛踩”商户头部的现场视频,在互联网上疯传,引发舆论强烈谴责。

临时工再当替罪羊

但直到6月4日,延安市公安局才发布调查结果,称停职的涉事城管都是“临时工”。

在“临时工”往往成为替罪羊的今天,这一说法既有违反《劳动法》的嫌疑,也违背了网络社会对社会公共事件追责的基本诉求。

因此,官方这一处理直接推动了第二波舆情峰值。4日当天,论坛及微博平台相关舆情总数逾48万条。网民“小芳1118”讽刺道:“临时工是继‘有关部门’后又一个令人胆战的群体。如今临时工广泛存在,暴力执法、强制拆迁、上班打牌……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

这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从这一刻起,网民的谴责矛头正式从“暴力城管”转向了“延安政府部门”。正是由于延安相关部门没有妥善追责,造成了负面舆情急速扩大。

城管大厦

紧接着的6月6日至7日,媒体和网民进一步挖掘出关于延安城管系统的诸多丑闻:延安城管系统中约1/4属于临时工,城管队中有队员系领导安插来的“关系户”,30层延安城管大厦被曝光,延安城管局长被曝豪华座驾超标,延安城管局网站被疑链接色情网站,参与“踩头”的女城管被捏造大量不雅照……

鞠躬道歉

6月7日上午,延安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被“踩头”商贩正式延安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被“踩头”商贩正式鞠躬道歉鞠躬道歉,并承诺城管局承担其全部医疗费,安排专人照顾。同日,延安市纪委开始调查城管局长“座驾”超标问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在5月31日恶性视频曝光后,城管局长当天鞠躬道歉、严厉惩处,则恶劣影响绝不至此。

公开信罗生门  

6月7日,百度贴吧“延安”吧出现一篇题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发帖者“美利达店员01”称,“受当事人刘国峰本人委托,美利达现将他致各网友的一封信发布于此”。信中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信中还说,他和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而事件也引发了网上“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希望网友“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这篇帖子被广泛传播后,网民们普遍质疑其真实性,认为公开信用语太“官腔”且不合常理。

6月11日,主持人孟非的微博“爆发”了:“这封信从立场态度到行文风格,我都非常熟悉。信的内容归纳起来大约是三点: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满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看完之后,我唯一的疑问是:这封信是谁帮你写的?”  

6月12日,当事人刘国峰否认写了上述道歉信,并称身旁有延安市城管局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

网民“闲话直淌”痛斥政府此举是“越抹越黑”,更直指“政府公开造假需追责”。《人民日报》法人微博谴责,维护延安形象不该让受害者道歉。“延安被踩头商户回应称公开信不是本人所写,背后的真相昭然若揭。让受害者向施暴者道歉,违背了最基本的行为伦理;至于说地方形象,还有比这种拙劣的危机公关更能越描越黑吗?当务之急,不是挟受害者以令舆论,而是拿出洗心革面的决心,这才能维护地方形象。”

时至今日,延安城管事件已经落入“越抹越黑,不抹也黑”的泥潭。网民“浮华暂借问”认为,延安的应对失败,“表面上是官场语言与网络语言的断层,本质上是民智在激流勇进,而官僚体系还在刻舟求剑”。任何事后的公关只是包装粉饰,只能解决形式上的问题,却已无力改变施政的内容。“政府需要一个产品经理,从民生的角度设计职责,而不是从GDP和维稳的角度。” 

发布公告

近日一则“北京教授楼顶盖千平别墅,有山有树!”帖子引起网友热议。2013年8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发出公告,公告称该建筑属违法建设,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公告截图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将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公告称,该建筑建筑面积为800.00平方米,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请上述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据悉,这座位于北京白石桥路一小区26楼顶层的别墅,施工6年,楼下住户因受不了施工噪音,已换三茬。还有的住户不堪常年施工和漏水困扰纷纷卖房。物业对此无计可施,而城管出面,也只是下了一纸约谈后便没了下文。

社会评价

批评

城管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整顿治理由于经常引发社会矛盾而引起媒体关注和热点报道。因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面对下岗工人、无业游民等弱势群体,城管往往处在矛盾的聚焦点而被敌视,遭受严重的暴力抗法甚至遭受人身威胁。

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处分被没收物品,暴力执法,便衣执法,打砸抢等现象,引起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普遍同情。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常有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伤害流动商贩及路人或者被流动商贩伤害或双方互殴的暴力事件见诸报端。有时甚至出现殴打警察的事件。

除了针对流动小贩的暴力执法外,还出现多起城管暴力殴打围观群众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在一些地方,城管成为暴力拆迁的先锋队,即使逼死人命也无动于衷。城管的汉语拼音“chengguan”甚至由于城管因暴力执法等而提升的“知名度”成了英语单词的新外来语,也成了“暴力”的同义词。

外媒点评

1、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

2、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印度媒体》

3、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卫报》

4、一种警察力量。--《每日电讯报》

搞笑评论

1、给我一个城管,我能摧毁整个地球。——阿基米德

2、城管的本质在于运动,安谧宁静就是死亡。——帕斯卡    

3、如果说城管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城管站在了小贩的肩膀上。——牛顿

4、小贩天择,城管生存。——达尔文

5、城管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硬和什么都不怕。城管的新一代也是这样,在打砸和抢夺的考验中锻炼出来,学会了不在小贩面前低头。——奥斯特洛夫斯基

6、城管的力量多么伟大啊!在它面前,小贩的爱生之念,畏苦之情,算得了什么呢!——车尔尼雪夫斯基

7 、不想成为撒旦的恶棍,不是好城管。——拿破轮

8 、这里本没有城管,小贩多了也就有了城管。——鲁迅

9 、城管就是制造失业的发动机、经济复苏的伴脚石。——奥巴马

10 、一个城管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没有小贩了。——郭沫若

11、城管就是百分之50的暴力,加上百分之50的贪婪。——爱迪生

12、你一定没见过城管,如果见过,你就不会这么完整的站在这里。——一名伤残美兵

13 、有城管自远方来,不亦尿乎。——孔子

14、如果一个小贩不知道城管什么时候来,那么摆摊任何时候都不安心。——塞涅卡

15、我的地盘,城管做主。——移动动感地带

16、借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剑指天山之西、马踏黑海之北;贝加尔湖张弓、库页岛上赏雪;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李大钊

17、中国城管,所向披靡;见神杀神,见佛杀佛;拳打欧洲诸侯,脚踢北美花旗;能上苍穹打卫星飞机,能下大海灭航母。 ——李白

18、中国城管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五角大楼秘密报告称:中国城管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我国庄严承诺对外不首先使用城管)——天朝外交部发言人秦刚

19、“在我们眼里,英美特种兵如果是尘埃的话,我们就是沙尘暴”——摘自《城管的优秀历史》前言

20、“逃跑?我们会让你生活在无限的恐惧之中。”——战斗中的一城管言论

21、我们在飞机坠毁前,一直以为是遭到了地空导弹的攻击,没想到是城管用竹竿......——摘自前美苏SU30 F22 F117A等战机飞行员

22、当漫天飞舞的板砖和无数看不清来路的拳脚把清点的士兵堵在了阵地上,我真是不敢想象这仅仅是一支受城管训练过的伊军小队。——美军101空降师502团E连米勒上尉

23、当我军的一个M1A2坦克分队在一个早晨被全歼时。现场没有爆炸的横迹。只有无数的拳头。那拳头深深的打破了装甲。里面的成员被打成了肉渣。——摘自美军陆战一师汤米康林下士

24、“对不起,我只能回答你我不知道,因为这已经牵涉到国家最高机密”——某城管队长回答记者关于城管训练问题

25、在我军一次战役中,有一个阵地在郊外我军后方,我军已经突破了外围防线时,那个阵地已经被我们包围了。我们攻克了阵地,我们丢下了500具德意志勇士的尸体,以及3架F22,和30台虎式坦克。但抵挡我们3天3夜的居然是5名城管——德军党卫军78师12团B连曼施坦因中尉

26、我们的意志瞬间崩溃,只因为我们知道了对方军中有城管。——美国海军陆战队某指挥员        

27、配合粪青动员兵效果更好,那是条不可攻破的防线。那是条城管和粪青动员兵组成的钢铁长城。我在此警告各位议院,永远不要跟中国开战。因为中国有城管和粪青——摘自美国总统奥八牛在珍珠港被3城管和粪青动员兵捣毁后的国会演讲

28、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犬是城管,钢铁的心肠黑色胆,综合治理保治安。             杀声吓破乞丐胆,风林火山威名传, 抢必狠,打必烂,砸掉摊位再罚款!        当他们出现在战场中时,我知道,我们的末日来了——美国大兵

29、看到他们,我想不到其他的,脑子里只冒出两个字:超人——前津巴布韦总理

30、你一定没见过城管, 如果见过, 你不会这么完整的站在这里。——一名伤残美兵

31、你肯定无法想象。我们一个陆战狙击手一不小心打了一个城管的手。那个城管居然一路杀过来干掉了他。但是。。。他来的时候已经打死200陆战队。掀翻了3个坦克。外加5架武装直升机——美国三角洲部队某教官  

32、城管?是撒旦征服世界军队吗?——原美国炮兵团第二营幸存者  

33、我一直以为是铁血战士,直到有人告诉我那是城管,我见了城管执法,是的...我见过城管执法......——美国扭腰精神创伤康复中心患者史密斯.W.布什  

34、我们的航母还在太平洋集结时,城管已经游过了太平洋占领了我们的首都。——一名美国海军的回忆  

35、如今能和我对抗的,只有城管.不过幸好,我们是同一阵线的——摘自春哥自转〈我是纯爷们〉  

36、我一生中最大的悲哀就是从最后一场战争中幸存下来,在那次战争中战死沙场一直是我计划中的事,我真是应该在快结束的时候死掉,做为一个士兵能死在城管的手中,是最光荣的牺牲。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会放弃现在的身份,选择做一名城管。——美国总统奥特曼  

37、我是城管。——人民的好英雄墓碑词.

38、当年日本向我们申请核保护的时候,中国就开始组建城管了。——林肯  

39、可见我们现在的选择没有错。如果一但因为日本而对中国使用了核威胁,那我们将面临更大的灾难。——美国外交部发言人

40、我们是人,是的,我们是人。——城管大队答记者问  

41、我想,他们能徒手搏杀掉上帝。——原美军陆战队73师师长耐肯

42、和这样的军队作战是天大的错误。——拿破仑  

43、Oh~他们打上来我们该怎么办?——上帝  

44、我们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在一个错误的地点和一个错误的人打了一场错误的战争。因为我们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中国城管!!!——美军司令兵败棒子国后如是说   城管

45、中国城管与核武器轰炸,我选择后者。———日本广岛原子弹幸存者  

46、天啊!饶了我吧!我不想面对他们,他们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不!和他们相比我情愿面对恶魔!要知道他们可是城管!———美黑人逃兵威尔.修斯  

47、宇宙已经没有可以打败他们的生物了。——M78星云总指挥官烧饼凹凸曼

48、即使变成了超4还是打不赢他们。——宇宙最强战士悟吉塔  

49、他们已经超越了人类想象的极限。——美国中情局局长罗布斯  

50、为什么现在美国人都不知道中国城管是什么东西,因为当你门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就会象我一样永远看不近明天的太阳!!——一群在棒子国里的被包围的美独立师的最后消息

51、介于中国城管具有超过核武器的威力,我们决定签订《城管不扩散条约》, 并且保证, 当别人不使用核武器的时候, 我们不会优先派出城管。——人代表大会一致通过  

52、由于中国城管的存在我们放弃了进攻地球。——火星国防部长

53、如果给我三个城管,我将平息非洲战乱.可惜我只有半个城管...——联合国秘书长攀鸡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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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