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理论
关于有理数系的严格理论,可用如下方法建立。在Z×(Z -{0})即整数有序对(但第二元不等于零)的集上定义的如下等价关系:设 p1,p2 Z,q1,q2 Z - {0},如果p1q2=p2q1。则称(p1,q2)~(p2,q1)。Z×(Z -{0})关于这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称为有理数。(p,q)所在的有理数,记为 。一切有理数所成之集记为Q。令整数p对应一于,即(p,1)所在的等价类,就把整数集嵌入到有理数的集中。因此,有理数系可说是由整数系扩大后的数系。
有理数集合是一个数域。任何数域必然包含有理数域。即有理数集合是最小的数域。
数学术语
有理数可分为整数和分数
也可分为正有理数,0,负有理数。
除了无限不循环小数以外的数统称有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m/n(m,n都是整数,且n≠0)的形式。
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在数轴上表示。
其中包括整数和通常所说的分数,此分数亦可表示为有限小数或无限循环小数。
这一定义在数的十进制和其他进位制(如二进制)下都适用。
数学上,有理数是一个整数 a 和一个非零整数 b 的比(ratio),通常写作 a/b,故又称作分数。希腊文称为 λογο,原意为“成比例的数”(rational number),但中文翻译不恰当,逐渐变成“有道理的数”。
无限不循环小数称之为无理数(例如:圆周率π)
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为实数。
所有有理数的集合表示为Q。
有理数包括:
(1)自然数:数0,1,2,3,……叫做自然数.
(2)正整数:+1,+2,+3,……叫做正整数。
(3)负整数:-1,-2,-3,……叫做负整数。
(4)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
(5)分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6)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整数叫做奇数。如-3,-1,1,5等。所有的奇数都可用2n-1或2n+1表示,n为整数。
(7)偶数:能被2整除的整数叫做偶数。如-2,0,4,8等。所有的偶数都可用2n表示,n为整数。
(8)质数:如果一个大于1的整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没有其他因数,这个数就称为质数,又称素数,如2,3,11,13等。2是最小的质数。
(9)合数:如果一个大于1的整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其他因数,这个数就称为合数,如4,6,9,15等。4是最小的合数。一个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
(10)互质数:如果两个不相同的正整数,除了1以外没有其他公因数,这两个整数称为互质数,如2和5,7和13等。 …… 如3,-98.11,5.72727272……,7/22都是有理数。
全体有理数构成一个集合,即有理数集,用粗体字母Q表示,较现代的一些数学书则用空心字母Q表示。 有理数集是实数集的子集。相关的内容见数系的扩张。
有理数集是一个域,即在其中可进行四则运算(0作除数除外),而且对于这些运算,以下的运算律成立(a、b、c等都表示任意的有理数):
①加法的交换律 a+b=b+a;
②加法的结合律 a+(b+c)=(a+b)+c;
③存在数0,使 0+a=a+0=a;
④乘法的交换律 ab=ba;
⑤乘法的结合律 a(bc)=(ab)c;
⑥乘法的分配律 a(b+c)=ab+ac。
0a=0 文字解释:一个数乘0还等于0。
此外,有理数是一个序域,即在其上存在一个次序关系≤。
0的绝对值还是0.
有理数还是一个阿基米德域,即对有理数a和b,a≥0,b>0,必可找到一个自然数n,使nb>a。由此不难推知,不存在最大的有理数。
值得一提的是有理数的名称。“有理数”这一名称不免叫人费解,有理数并不比别的数更“有道理”。事实上,这似乎是一个翻译上的失误。有理数一词是从西方传来,在英语中是(rational number),而(rational)通常的意义是“理性的”。中国在近代翻译西方科学著作,依据日语中的翻译方法,以讹传讹,把它译成了“有理数”。但是,这个词来源于古希腊,其英文词根为(ratio),就是比率的意思(这里的词根是英语中的,希腊语意义与之相同)。所以这个词的意义也很显豁,就是整数的“比”。与之相对,而“无理数”就是不能精确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的数,而并非没有道理(无理数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π也是其中一个无理数)。
运算法则
加法
法则
1.同号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等的异号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4.相反数相加结果一定得0。
注意
一是确定结果的符号;二是求结果的绝对值. 在进行有理数加法运算时,首先判断两个加数的符号:是同号还是异号,是否有0.从而确定用那一条法则。在应用过程中,一定要牢记"先符号,后绝对值",熟练以后就不会出错了. 多个有理数的加法,可以从左向右计算,也可以用加法的运算定律计算,但是在下笔前一定要思考好,哪一个要用定律哪一个要从左往右计算.
减法
法则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其中:两变:减法运算变加法运算,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做加数。一不变:被减数不变。可以表示成: a-b=a+(-b)。
乘法
法则
(1)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例:(-5)×(-3)=15 (-6)×4=-24 。
(2)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例:0×1=0
(3)几个不等于0的数字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数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非零偶数个数时,积为正。并把其绝对值相乘。例:(-10)×〔-5〕×(-0.1)×(-6)=积为正数,而(-4)×(-7)×(-25)=积为负数
(4)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时,积为0。例:3×(-2)×0=0 。
(5)乘积为1的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reciprocal)。(乘积为-1的互为负倒数)例如,—3与—1/3,—3/8与—8/3。
除法
法则
(1)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0没有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3)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等于0。
注意:
0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做除数。
词语简介
中文名:有理数
英文:rational number
符号:Q
整数和分数的统称。正整数和正分数合称为正有理数,负整数和负分数合称为负有理数。因而有理数集的数可分为正有理数、负有理数和零3种数。由于任何一个整数或分数都可以化为十进循环小数,反之,每一个十进循环小数也能化为整数或分数,因此,有理数也可以定义为十进循环小数。有理数集是整数集的扩张。在有理数集内,加法、减法、乘法、除法(除数不为零)4种运算通行无阻。有理数的大小顺序的规定:如果a-b是正有理数,就称a大于b或b小于a,记作a>b或b<a。任何两个不相等的有理数都可以比较大小。有理数集与整数集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有理数集是稠密的,而整数集不是稠密的。将有理数依大小顺序排定后,任何两个有理数之间必定还存在其他的有理数,这就是稠密性,整数集没有这一特性,因为两个相邻的整数之间就没有其他的整数了。
数学证明
有理数边界
根据定义,无限循环小数和有限小数(整数可认为是小数点后是0的小数),统称为有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是无理数。
但人类不可能写出一个位数最多的有理数,对全地球人类,或比地球人更智慧的生物来说是有理数的数,对每个地球人来说,可能是无法知道它是有理数还是无理数了。因此有理数和无理数的边界,竟然紧靠无理数,任何两个十分接近的无理数中间,都可以加入无穷多的有理数,反之也成立。
竟然没有人知道有理数的边界,或者说有理数的边界是无限接近无理数的。
定理: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是不可能被写出的,尽管它的定义是有有限位,但它是无限趋近于无理数的,以致于没有手段进行判断。
证明:假设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被写出,我们在这个数的最后再加一位,这个数还是有限位有理数,但位数比已写出有理数多一位,证明原来写出的不是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所以位数最多的非无限循环有理数是不可能被写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