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对抗对双方之外的义务承担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双方之外的权利人有效如物权法158条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第二款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而未办理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抗第三人是指甲乙通过某种约定或行为使第三人不能进行某种行为或要求某种权利
试析商品房鉴证与否和能否对抗第三人
商品房鉴证是为了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期房签约以后要求双方持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来备案登记
1商品房鉴证后可以对抗第三人购房如第三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仍不能最终拥有原购房人可以要求取得房屋也可申请房产商赔偿
2签完合同不鉴证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如第三人先取得房屋则原购房人不可以要求取得房屋只能申请房产商赔偿
相关法规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中的第三人范围问题的答复
法函51号
颁布日期20060518 实施日期20060518 颁布单位最高法院
四川省高级法院
你院川高法496号关于对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的理解与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第二款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而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而未办理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当事人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是抵押未登记的特殊情形
如果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了权利凭证法院可以基于抵押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认定该抵押合同对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有效但此种抵押对抵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复
最高法院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