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商业是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商品的流通的商业经济活动。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首先影响制造业然后影响商业的是原材料短缺。
商业,是一种有组织的提供顾客所需的商品与服务行为。大多数的商业行为是通过以成本以上的价格卖出商品或服务来赢利,如微软、索尼、IBM、联想、通用都是盈利性的商业组织典型的代表。
然而某些商业行为只是为了提供运营商业所需的基本资金,一般称这种商业行为为非赢利性的,如各种基金会,以及红十字会等。一般认为,商业源于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它的本质是交换,而且是基于人们对价值的认识的等价交换。[1]
商业中心
商业中心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组织商品流通的枢纽地带。
广义上讲商业中心是指主要行使商业职能的城市;狭义上讲:商业中心是指一个城市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商业中心的类型
从城市商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角度出发,城市商业中心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辐射范围、服务对象、规模体量以及功能定位等因素的不同,大致可以将城市的商业中心等级体系分为都市级、地区级、社区级和特色级四个等级
(一)都市级商业中心
都市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辐射范围超广域型的商业中心或商业集聚功能区,是最高等级的城市商业“中心地”。都市级商业中心辐射能力强,业态丰富多样,并在城市中占据中心重要地位,具有城市最为繁华的商业和最具活力的市场,服务范围和影响面一般涵盖整个城市、周边地区甚至国内外更大的范围,一般在都市级中心,其购买力有50%以上来自该商业区以外的地区。
1. 区位特征:位于城市中心区、主要交通枢纽、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区。
2. 功能特征:行业齐全,功能完备,形成购物、餐饮、旅游、休闲、娱乐、金融、商务的有机集聚。
3. 商业特征:商业网点相当密集,市场最具活力,商业最为繁华,辐射力极强。大城市的商业营业面积一般为30万平方米左右;小城市商业面积更大,包括辐射周边的郊县、乡镇等。
4. 客流特征:交通方便,客流量大,面向整个城市的消费人群;与旅游、商务等结合的商圈市外、海外来消费人口占50%以上,如王府井大街。
5. 业态特征:业态齐全,资源配置合理,市场细分度深,选择余地大。
(二)区域级商业中心
区域级商业中心介于市级和社区级商业中心之间的商圈,是指商业中度集聚、经营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范围为广域型的地区商业中心和集聚区。该等级商圈布局一般选择分布在各区通达性较好的地方,主要提供中间档次但购物频率较高的消费品,服务人口一般设定在20商业万左右,确保满足区域内居民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和商务活动需要。
随着商圈的不断发展和整个城市功能的高速,某些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区域级商业中心将充分发展演变成为副市级商圈,甚至市级商业中心地。
1. 区位特征:位于居民集聚区、交通枢纽、商务集聚区。
2. 功能特征:功能比较齐全,区域辐射优势比较明显。
3. 商业特征:网点比较密集,结构合理,业态多样,商业营业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左右,能基本满足区域内居民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和商业活动需要。
4. 客流特征:服务人口为20万人左右。
(三)社区级商业中心
社区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商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的商业集聚区,满足本社区居民“开门七件事”,是最基本的商圈和城市服务体系。该级商圈是比区域级低一个等级的商业中心地,以大中型超市为主,有各类餐饮、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邮局、银行、美容美发、沐浴、修配等各种服务设施。社区级商业中心的影响面主要为社区居民,一般在社区级商业中心的外来购买力不到10%。
通常认为,城市商业规划发展距市级、区域商业中心1-2公里以外的居住区,服务人口5万人左右,应有一个相应规模的社区级商业中心,这在控制性规划指标中都给出了相应的配套商业指标,商业营业面积为1-2.5万平方米之间,同其他级别的商圈实现联动、错位发展。
(四)特色商业中心或特色街
特色商业中心是城市商业发展的重点和趋势,主要利用好城市浓厚文化氛围、历史古迹、民族民俗风情发展具有独特风味的特色商业中心或特色商业街,其吸引目的性消费者。 特色商业大多位于历史文化景观区、旅游景点,是休闲娱乐业态集中、文化内涵丰富特色景观,同历史、旅游、文化等进行嫁接。如北京的三里屯、什刹海、南锣鼓巷、海淀图书城、红桥市场、秀水街等这些都是最典型的代表,特色商业最能代表一座城市历史、文化、旅游与商业价值融合程度。
商业保险
1.定义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组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2.特征
其具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主要特点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助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3.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
主要市场
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充满活力,日益开放。与此同时,也要求我们进一步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内在规律,以使我们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时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几年我国商业景气指数情况分析
2013年1季度,国内需求增长乏力,复苏势头较为疲弱,再加上国家引导过度消费转向适度消费和实惠消费,以及禽流感、问题猪肉等事件造成负面影响,商业景气指数出现下降态势,尤其是住宿和餐饮业的景气指数明显下降。1季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企业景气指数分别为124.9点、79.8点,较上年4季度分别下降7.0点、37.7点,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4.6点、46.0点。
形成逻辑
商业模式是创业者创意,商业创意来自于机会的丰富和逻辑化,并有可能最终演变为商业模式。其形成的逻辑是:机会是经由创造性资源组合传递更明确的市场需求的可能性(schumpeter,1934; Kirzner,1973),是未明确的市场需求或者未被利用的资源或者能力。
随着市场需求日益清晰以及资源日益得到准确界定,机会将超脱其基本形式,逐渐演变成为创意(商业概念),包括如何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如何配置资源等核心计划。
随着商业概念的自身提升,它变得更加复杂,包括产品/服务概念,市场概念,供应链/营销/运作概念(cardozo,1996),进而这个准确并差异化的创意(商业概念)逐渐成熟最终演变为完善的商业模式,从而形成一个将市场需求与资源结合起来的系统。
商业秘密
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的世界,但只有符合一定法定条件的信息,才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定的商业秘密并受其保护。如何界定商业秘密,我们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秘密性。所谓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的信息。这是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亦是其区别于专利权的本质特征。但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仅是相对的,只要未曾在同行业中众所周知,它并不排除所有人以外,还有一些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知悉该信息;亦不排除其他人用正当合法手段获取该秘密,只要他们不予公开。
2、新颖性。这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引申出的又一要件,亦是商业秘密区别于公知技术、公知信息的重要特征。法律对商业秘密的新颖性程度做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即只要客观上不是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哪怕是保持最低不同性的信息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
3、价值性。价值性是商业秘密构成的必备要件,亦是商业秘密与政治秘密、个人隐私等其它秘密最根本的区别。所谓价值性,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将其解释为“能为权利人带来潜在的或现实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即商业秘密价值性既包括现实存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潜在的通过将来使用而体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及竞争优势。
4、实用性。即客观有用性。具体表现为生产技术、工序等信息在一定行业、生产方法或技巧中运用实施的可行性。商业秘密权利人通过运用该信息可为其带来经济上的利益或某种市场竞争优势,从而体现出其价值所在。
5、保密性。商业秘密须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基本属性,舍此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这一要件要求权利人不仅要在主观上有将商业信息作为保密对象的意识,且在客观上亦应采取了保密措施,如制订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合同等。
上述五个方面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实践中,如何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中国古代
中国古代商业产生于先秦时期,初步发展于秦汉时期,到了隋唐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商业兴起于先秦时期
中国人很早就学会经商,商朝人善于经商。周武王灭商后,商朝遗民为了维持生计,东奔西跑地作买卖,日子一长,便形成一个固定职业。周人就称他们为“商人”,称他们的职业为“商业”。这种叫法一直延续到今天。商朝人使用的货币是贝类,有海贝、骨贝、石贝、玉贝和铜贝。铜贝的出现,说明商代已经有了金属铸造的货币。到了西周,商业成了不可缺少的社会经济部门。当时在“工商食官”的制度下,商业由国家垄断。在商业交换中,主要的货币仍然是贝,但铜也被用作交换手段。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商品,同时也担负着货币的职能,后来就发展为铸造铜币。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各地出现许多商品市场和大商人。春秋时期著名大商人有郑国弦高、孔子的弟子子贡和范蠡;战国时期著名商人有魏国的白圭、吕不韦。战国时期各国铸造流通的铜币种类增多,形状各异,有的模仿农具,有的模仿各种工具,也有的模仿贝的形状。货币的数量大,种类多,反映了商业较过去发达。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
秦汉时期商业初步发展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改变战国时期货币种类繁多,度(长短)量(容积)衡(轻重)不一的现状,决定统一货币,把原来秦国流通的圆形方孔钱作为全国流通的标准货币,这就是通称的“秦半两”。他还统一度量衡,修建驰道,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特别是统一货币对后世影响深远。以后各封建王朝大都掌握铸币权,钱的形制也保持着类似“秦半两”的圆形方孔模式。两汉时期,伴随着统一局面的形成、巩固和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的发展,特别是两汉政府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的政策,商业出现了初步的发展。当时的都城长安和洛阳,以及邯郸、临淄、宛(南阳)、成都等大城市都发展成为著名的商业中心。每个城市都设有专供贸易的“市”,长安城东、西有市,后来发展为九个市,当时官府对城市的商业活动采取严格限制的政策。市区与住宅区严格分开,周边有围墙。市内设有出售商品的店铺、官府设有专职官员市令或市长进行管理,按时开市、闭市,闭市后不许再有经营活动。市内的物价也由官员统一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两汉又开通了陆上和海上两条丝绸之路,中外贸易也逐渐发展起来。张骞通西域之后,陆上丝绸之路开通,路线是从长安出发,经过河西走廊、出玉门关或阳关、再经过今天的新疆进入中亚和西亚。汉武帝之后,还开辟了与南海诸国及印度半岛等地交往的水上交通线,从事经常性的贸易往来,这就是海上丝绸之路。两条丝绸之路的开通,有利于中外贸易的发展。
隋唐时期商业
隋唐时期商业发达的城市,除黄河流域的长安、洛阳外,长江流域的扬州、益州也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唐代长安城有坊、市;市有两个,东市和西市。市与坊用围墙隔开,白天定时开市、闭市。东市和西市各占两坊之地,各有220行。东市肆邸千余,货物山积,商贾云集。唐朝政府允许外商在境内自由贸易,胡商遍布各大都会。西市就有西域,以及波斯、大食商人,“胡风”、“胡俗”流行。长安城的人口不下百万,这样庞大的人口对商品的需求,造成长安城商繁荣。农村集市也有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水陆交通要道附近,集市不断增多,有些还发展成重要的市镇。
隋唐时期对外贸易不断发展。唐朝前期陆上丝绸之路畅通无阻,出现商旅不绝的繁忙景象。安史之乱后,对外商业交通的重点,由西北陆路转移到东南海道。广州是南方最大的对外贸易港口,是外国商船的聚集之地。唐政府在这里设有市舶使,专管对外贸易。
两宋时期商业繁荣
就是建立在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被打破,以及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基础上的。两宋时期的商业繁荣是全方位的,不仅商品的种类繁多,而且国内贸易、边境贸易和对外贸易都很繁华。商业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促进了商业的继续繁荣。
(1)两宋时期商业繁荣原因
两宋商业空前繁荣。首先,北宋建立以后,消除了晚唐、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的局面,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政府逐渐放松对商品交易的限制。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逐渐被打破,到宋代,店铺已可随处开设,买卖时间也一改日中为市的限制,早晚都可经营。第三,宋代市场上虽然仍然使用金属货币,但在北宋时,四川益州富商开始发行纸币“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后来,官府在益州设立交子务,印制和发行交子。南宋时,纸币使用的地区广、发行量也大大增加。纸币的发行使用便利了商业活动的进行,促进了商业的繁荣。第四,两宋时水陆交通便利,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
(2)两宋商业繁荣表现
两宋时期商业繁荣首先表现为城市商业的繁荣。繁荣的大都会首推北宋的都城开封和南宋的都城临安(杭州)。开封自五代开始日益繁华兴盛,到北宋时已发展成为当时世界上超过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商业也空前繁荣。城内既有繁华的商业街区,又有专业交易场所。北宋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形象地反映了开封城内商业的繁华景象。南宋定都临安,全盛时期临安的人口也达百万,取代开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城内店铺林立,贸易兴隆,早市、夜市昼夜相连,酒楼、茶馆、瓦子等错落有致。商品种类增多,各种类型的集市出现。许多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开始转向市场,成为重要的商品。如苏湖地区农民剩余的粮食,南方篾匠所做的竹木器都变成了商品。北宋时商品种类增多,商家注重商品的包装,还注意为自己的商品作广告。南宋时流行的谚语“苏湖熟,天下足”说明苏湖地区农民剩余粮食成为重要的商品。城市中还出现了定期和不定期、专业性和节令性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集市。商税收入,越来越成为政府的重要财源。
两宋时期,边境贸易繁荣。北宋与辽、西夏对峙,南宋与金对峙。两宋在与辽、西夏、金相邻的边境地区设榷场,进行双边贸易,互通有无,获利甚丰。
两宋时期,海外贸易发达。宋代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无阻,政府还特别重视海外贸易。这样,海外贸易发达起来。北宋时,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以至非洲,有几十个国家与中国进行贸易。南宋时,海外贸易更加发展,外贸税收成为国库财富重要来源之一。
元代商业继续繁荣
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重新疏浚了大运河,疏浚后的大运河从杭州直达大都;开辟了海运,海运从长江口的刘家港出发,经黄海、渤海抵达直沽(天津);元政府还在各地遍设驿站,横跨欧亚的陆上丝绸之路也重新繁荣起来,这些都促使元代商业继续繁荣。
元代的大都是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繁华的国际商业大都会。从东欧、中亚,从非洲海岸,从日本、朝鲜,从南洋各地,都有商队来到大都。城内各种集市三十多处,居民不下十万户。国内外各种商品川流不息地汇聚于此。“百物输入之众,有如百川之不息。”据说每天仅运入城中的丝即达到千车。杭州是南方最大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心,“贸易之巨,无人能言其数”。泉州是元代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经常有百艘以上的海船在此停泊,外国旅行家誉之为世界第一大港。元政府在这里设有市舶司,严密控制对外贸易。
明清徽商与晋商
明清时期,小农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农产品商品化得到了发展;城镇经济空前地繁荣和发展,许多大城市和农村市场都很繁华。其中北京和南京是全国性的商贸城市,汇集了四面八方的特产。在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其中人数最多、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
(1)徽商
徽商即徽州的商人。徽州有经商传统,徽州人很团结,注重互相帮助,并且还崇尚节俭。经过几百年的经营,徽商积累起惊人的财富。徽商几乎“无货不居”,经营范围很广,但“首鱼盐”,对食盐的经营尤为重视。徽商的兴起就是从经营食盐开始的。明代食盐的生产由官府垄断。为了解决边疆守军粮饷不足的问题,明政府允许商人将粮食运到指定的边防地点交纳,然后给予他们贩卖食盐的权利。徽州距边防地点遥远,徽商起初在盐业的经营中不占优势。但到明中期以后,明政府将纳粮改为纳银,徽商纷纷投资盐业而暴富。徽商经营盐业积累起商业资本之后,又扩大经营范围,经营茶叶、木材、粮食等行业,活动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民间俗谚有“无徽不成镇”的说法。在海外诸国也留下他们的足迹,有“遍地徽商”之说。徽商凭借雄厚的商业资本,经营大宗商品交易和长途贩运;并且插手生产领域,支配某些手工业者的生产活动;还经营典当等金融行业,获取高额利润。徽商从明初至清末兴盛了数百年,出现了拥有资产百万乃至千万以上的大富商。
(2)晋商
晋商即山西商人。他们是和徽商齐名的明清时期中国又一大商帮。他们兴起和发展的经过与徽商如出一辙。晋商的兴起也是经营盐业。晋商在明初利用地接北部边防之便,为官府运送军粮,获取贩盐权利,经营盐业致富,成为富有大盐商。他们积累起巨额商业资本之后,逐渐扩大经营范围,贩卖丝绸、铁器、茶叶、棉花、木材等。到清代乾隆年间,晋商开始兴办金融机构票号,经营存款、放贷、汇兑,也可以为官府代理钱粮。经过长期的经营和积累,晋商的财力不断壮大,到清代时,资产达百十万者不可胜数,晋商首富亢氏的资产多达数千万两。晋商的活动范围极为广泛,许多人甚至走出国门,到日本、东南亚、俄罗斯等地去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