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概念
基本信息
释义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
引证解释
1.条例规章 唐司空图唐故宣州观察使检校礼部王公行状公举奏条约给官缗以僦水工自是行役不淹人遂安逸 宋苏舜卿上范希文书今条约烦细又迫驱之以向敌人颇失望 明冯惟敏不伏老第一折既然将琴剑书箱安下了不免到文场前面探消息看条约走一遭去
2.用条文约束 宋欧阳修论雕印文字札子臣伏见朝廷累有指挥禁止雕印文字非不严切而近日雕板尤多盖为不曾条约书铺贩卖之人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五月诏文武臣僚非疾病危笃及笃疾废疾不能任职者毋得陈乞致仕时士大夫避事求退者众故条约焉续资治通鉴·宋真宗乾兴元年朝廷恶其幸进条约之
3.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花月痕第四七回卓然横刀危坐唤 黄事来 进见取出宣谕仪注通市条约巴金中岛健藏先生去年八月 中日 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以后我国广播电台的记者到我家里来采访
基本含义
条约tiaoyue)的简称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条约
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条约 (treaty) 在广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的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条约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现代国际法和国际缔约实践公认国家和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它们都有缔约权还在争取独立的被压迫民族的政治组织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国际法主体有权缔约国家缔约权一般都由国内法特别是宪法加以规定通常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或他们委派的全权代表行使1969年维也纳联合国条约法会议通过了条约法公约规定了缔结条约程序和原则
条约在狭义上是指具体名称定为条约国际法律文件往往是国家间议定的政治性的最重要的规定根本关系的文件其缔结和生效的形式及程序比较隆重一般需经批准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签字人级别比较高有效期比较长
专约是指国与国之间就专门问题达成的协议有些专约是补充现有条约如政治同盟条约军事专约有些是解决国际关系中的专门问题的如渔业邮电专约专约通常是双边的但也有多边的
公约(convention) 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制定
协定(agreement)一般是指国家间国际组织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用来解决专门问题或临时问题而缔结的契约性文件协定对签字各方面都有约束力并要求其履行协定所规定的义务保证享受充分的权利协定一般分为序言实质性条款和最后条款三部分协定可以是条约
双边的或多边的其缔结和生效的法律程序可以比条约简单即经过签字或核准就可生效但是有些协定也需经过批准议定书(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为独立的条约有时国际会议对某项问题议定并经签字的条约也叫议定书
换文是指两国或多国就已经议定的事项所交换的内容相互一致的几个外交照会的合称这种外交照会通常由双方或多方在事先约定的日期同日发出或先后发出并在照会中写明来照和复照构成两国或多国间的一项共同同意换文一般用来补充正式条约或确定关于处理某一特殊问题已达成的共同同意如建立外交关系的换文有关贷款协定某些事宜的换文承认商标或商标注册问题的换文等
宪章(charter)是指国家间关于某一重要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具有国际条约性质一般规定该国际组织的宗旨原则组织机构职权范围议事程序以及成员国的权利义务等属于多边条约一种如联合国宪章美洲国家组织宪章非洲统一组织宪章等
术语
生效
条约生效是指条约对缔约国开始发生拘束力生效方式和日期取决于条约
条约规定或缔约各方的协议双边条约生效大约有3种方式1自签字之日或规定之日起生效不需批准或交换批准书这种条约多是一些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或文化等方面的协定
2自双方批准之日起生效不需交换批准书缔约双方如在同一天批准条约条约即在该日生效如果日期不同则自缔约一方最后通知批准的日期起生效
3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意义重大政治性强或永久性的边界条约生效通常采取这种方式有些多边条约要全体签字国批准才生效有些只需一定数目的国家或某些特定国家提交批准书即生效如1945年的联合国宪章在中法苏英美五国以及其他过半数的签字国向美国交存批准书后即生效
失效
条约对缔约国丧失效力即条约终止对缔约国产生权利和义务根据国际实践条约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1条约期满许多条约规定有效期限如无延长有效期的规定则条约到期即失效
2缔约国同意废除无期限或有期限而尚未到期的条约可经各缔约国一致同意予以废除
3废约或退约条约本身自始就属无效的不平等条约或双边条约当事国一方违背条约主要义务缔约他方有废约退约的权利多边条约当事国之一违背条约主要义务其他当事国有权一致协议在各该国与违约国关系上或在全体当事国之间将该条约终止如发生情势变迁的情况条约也可废除双边条约经缔约一方退出当即失效多边条约经某缔约国退出便对该国失效
4条约已经执行完毕虽未期满也即失效如关于赔偿或债务的协定但目的在于建立事务恒久状态的条约如划界条约等执行完毕后仍不失效
5条约执行不可能如条约客体不复存在条约即告失效
6条约解除条件的成立有的条约明文规定了条约解除条件一旦解除条件成立条约随之失效7条约如作部分修改被修改部分失效如全部修改则原条约因被新条约代替而失效
8战争的爆发往往使交战国间的条约失效但有关战争法规的条约除外平时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并不当然使条约失效条约停止实施并不等于条约失效
加入
条约加入是成为缔约国的方式之一指未在多边条约上签字条约
的国家可在条约正式签署后一定时期内通过签字而成为该条约缔约国通常适用于开放性条约有的无条件地允许非签字国加入如1949年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有的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或须具备一定条件如北大西洋公约规定只有经缔约国一致同意和邀请的欧洲国家才得加入加入的程序是由加入国以书面通知条约保存国加入联合国倡议签订的条约时通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由保存国转告其他缔约国条约对加入国开始生效的时间取决于条约本身的规定有的规定自交存加入书之日起生效有的规定在加入书交存后的一定期限后生效非开放性条约只有在全体缔约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加入草签
条约正式签订以前的一种简易签署形式它通常不具有与正式签字同样的法律效果只构成对条约约文的认证草签通常使用于缔约各方意欲在缔约谈判结束以后经过一段时间才举行条约签署的情况条约草签后须继之以正式签字只有正式签字日期方能作为有关国家成为条约签字国的日期
保留
条约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除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只有多边条约发生保留问条约
题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任何一国都可以提出保留但有下列情况除外条约本身禁止保留条约仅准许特定的保留其余条款不在其内或保留与条约目的和宗旨不合保留的效果是除条约另有规定外如保留经另一缔约国接受就该缔约国而言保留国即成为该条约当事国但须以该条约已对这些国家生效为条件如保留经另一缔约国反对时条约在反对国与保国间并不因此而不发生效力但反对国明确表示相反意思者不在此限一国提出保留时只要至少有另一缔约国已经接受该项保留就成为有效如果一国在接到保留国的通知后12个月内或至其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拘束之日为止未对保留提出反对该项保留即被视为已被该国接受对另一当事国成立的保留在保留国与该另一当事国的关系上可在保留范围内修改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而在其他当事国之间这项保留则不影响条约规定反对保留的国家如果并未反对该条约在该国与保留国之间生效则在该两国之间仅不适用所保留的规定如果条约明文准许保留则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除另有规定外保留和对保留的反对都可随时撤回保留明示接受及反对保留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致送缔约国及有权成为条约当事国的其他国家撤回保留或对保留的反对也须以书面作出保管
条约保管是指条约正本的保存双边条约文本由缔约国各保存一份多边条约则应将正本交条约规定的保管者保存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条约保管机关应在条约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保管机关可以是一国或数国也可以是某一国际组织或该组织的负责人一般说条约在某国签字条约正本即由该国保存条约批准书和加入书一般也交由保管条约正本的国家或条约规定的机关保存保管机关的职务主要有保管条约正本备就条约正式副本并将其分送有关国家接受条约签署接受并保管有关该条约文书通知及公文将有关条约签署批准接受加入等事项通知有关国家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条约等
登记
条约登记是指联合国会员国或非会员国将自己与别国缔结的条约送交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存档及记录并予以公布联合国宪章第102条规定条约如不进行登记条约当事国不得在联合国的任何机构中援引该条约但这并不影响条约法律效力凡已登记归档备案的条约文本均由秘书处用原有文字在联合国条约集中公布另附英文和法文译本非联合国会员国也可将本国与别国订立的条约送请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解释
条约解释是指对条约整体或个别条款的意义内容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原则上只有缔约国才有解释条约资格彼此在解释条约上有分歧时通常通过外交途径协商解决缔约双方就条约解释达成协议后往往用解释性议定书或换文形式加以记录或发表解释性声明多边条约解释由缔约国召开国际会议共同协商订立有关条约补充议定书不能达成协议时在所有当事国同意下可采用国际仲裁或国际司法方式解决有些多边条约规定了条约解释的条款和解决解释争端的程序如在联合国范围内遇有涉及条约解释的问题时通常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应参照条约目的与宗旨忠实地按照条约用语的上下文就约文的通常意义善意地加以解释如果条约用2种或2种以上文字写成一般都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字为据
签字
条约签字是表示缔约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一种方式通常在缔约的谈判或制定条约会议结束时举行但有的条约特别是国际公约也规定在制定条约会议结束后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条约所列的各类国家签字条约签字者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长外必须持有证明政府或国家授权的全权证书如条约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而不需要经批准或其他法律手续条约签字就确定了各签字国受条约拘束的同意如条约规定需经批准核准或其他为使条约生效的法律手续后方能生效条约签字则使签字国取得随后重新审查条约并决定是否予以批准的资格并构成对条约约文的认证
缔结程序
条约缔结程序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条约全部过程一般包括谈判签字批准和交换批准书
1谈判指国家间就条约内容和缔结等事项进行交涉的过程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外开始时通常须审查代表是否奉有谈判条约全权谈判结果订成双方一致同意的正式文本多边条约谈判通过国际会议的形式进行条约草案提交会议通过在联合国范围内缔结的国际条约条约文本由联合国大会或为此专门召开的外交会议通过谈判结束约文拟定后可由谈判代表草签
2签字指由受权签约的代表在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名以表示缔约国同意接受条约拘束双边条约签字前由缔约国双方代表互阅签约的全权证书多边条约则由缔约国代表组成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审查一般的条约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不需批准或其它手续在国际组织范围内缔结国际公约有时不经过签字这种传统程序而是根据该组织的组织文件规定由主管机关将公约拟定后径送各国审议批准
3批准指国家有权机构对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最后确认根据各国的宪法和实践有权批准条约一般是国家元首或议会有时国家元首根据议会的决议来批准有些条约可采取简易的批准方式即由政府核准一般说国家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其代表所签署的条约除批准外一国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还可用接受赞同等新方式
4交换批准书双边条约获得批准后通常要交换批准书多边条约则要把批准书交存于条约规定的负责保管批准书的保管者除另有规定外双边条约自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多边条约生效需要全体或一定数目的签字国交存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