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所在地: 上海
性质类别:政法类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政编码: 201701
联系电话: 021-39225065,39225177
电子邮箱: zhaosheng@shupl.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hupl.edu.cn/web/zhaosheng
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院注重教学科研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已经初步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院“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能力,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院校。学院现设有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法商系、刑事司法系、经济管理系、社会科学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外语系、新闻传播与中文系、体育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15个教学系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等2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另有司法助理、文秘等9个高职专业。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实践等6个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上海政法学院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继续教育在校学生1600余人。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35%,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3%。6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40余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教师中有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云耕同志为学院名誉院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100 余人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20余个研究机构。学院出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已经形态初显。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现有计算机中心、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以及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国际贸易综合实验室、速录实训室等设施。学院自1999年至今一直被评为“上海市花园单位”,蝉联11~14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院系设置
法律系
Law Department
法律系成立于1986年,现已建成具有一定特色和规模的法学专业学科体系。
该系拥有一批专业优质师资,共有教师48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5人,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8人。系主任关保英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并担任多家单位的立法顾问和客座教授。出版专著12部,发表论文200篇, 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有在校学生978 人。
法律系现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等5个教研室。法学专业以及民商法方向的学科门类相当齐全,专业基础厚实,拥有比较先进的教学理念,专业特色富于实践性和应用性。
教学理念: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建立以社会需求为方向的人才测评机制。做到教与学的统一,学与用的统一,用与需的统一,需与新的统一,新与实的统一,实与效的统一
该系现有法学(民商法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法学(行政法方向)本科专业和司法助理高职专业。
本科 Undergraduate Programs
法学(民商法方向)(本科)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具备民商事法律实务操作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婚姻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模拟法庭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本科)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的专门人才,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基本原则,具备知识产权实务操作技能,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胜任知识产权法律工作。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法学(行政法方向)(本科)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是上海市市级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具备法律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刑法、比较公法、比较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行业,其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公司等。
高职 Diploma Programs
司法助理(高职)
Justice Assistance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需要和国际化大都市法律服务市场需要;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掌握律师事务和律师助理业务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从事律师 助理或其它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的法律助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基础、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诉讼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电脑速录、律师学概论、律师助理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法律诊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军事理论)、社会调查、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作业等。
修业年限:三年
就业前景: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从事律师助理工作及其它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从事法律助理工作。
经济法系
Economic Law Department
经济法系始建于1986年,现有教师25人,有倪振峰、王文革等教授领衔;副教授4人,法学博士7人;设有经济法、环境资源法等2个教研室。
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有:《创新型国家与经济法研究》、《竞争与竞争法》、《中国信托与信托制度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法研究》、《城市土地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29部。
经济法系现有在校学生1290人;本科生760人。为开展实践教学,在上海市内外设有教学和社会实践基地22处;备有设施齐全的多功能模拟法庭。
办学理念:“汇集精英、开拓创新、讲求效用、独步学林”。
该系现有法学(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高职专业。
本科 Undergraduate Programs
法学(经济法方向)(本科)
Economic Law
经济法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期货法、信托法、劳动法、竞争法、会计原理、合同法实务、房地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选修课。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等经济部门。
法学(环境法方向)(本科)
Environmental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环境美好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保护法;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财税法、资源保护法、污染防治法、能源法等选修课。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司法、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能源管理、林业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
法学(金融法方向)(本科)
Financial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需要,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金融、投资、贸易、管理等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性和创新能力,具备国际视野,能有效服务于法律、金融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本方向的学生由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金融学院联合培养。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学、国际金融、会计学、国际贸易实务、投资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法律服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律师公证机关、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
高职 Diploma Programs
法律事务(高职)
Legal Affairs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以及司法实践工作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经济法律事务操作能力,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基层单位从事经济法律事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与实务、行政法概论、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财税法、劳动法、合同法实务、环境资源法学、法律文书、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训(军事理论)、社会调查、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作业等。
修业年限:三年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系统,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金融等经济部门。
国际法商系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merce Department
国际法商系始建于1993年,现设有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三个教研室,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拥有一支以教授为骨干的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法学博士7人,国内外在读博士8人。近年来,国际法商系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已经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国家司法部、省市级科研课题20多项,出版专著和教材20多部,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上百篇,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多项,其中李铸国教授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吴益民教授、王祥修教授获省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多项。
国际法商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勤奋向上的学风,在强调通才教育、素质教育的同时,注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造潜能的培养,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现有学生1150余人。
该系现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专业和法学专升本专业。
本科 Undergraduate Programs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 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法律英语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税务、工商、海关、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6000人。现有教师近3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6人(教授4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副教授61名),占教师总数的34.19%。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28名(其中博士69名,硕士159名),占教师总数的73.5%。教师中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承担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重要职务。为充分依托国内外、特别是上海的优秀人才优势,学院还聘请了国内法学界、经济界和社会发展部门的专家、学者 30 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1100亩,现有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2万平方米。学院现有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等基础实验室,模拟法庭、速录实训室等专业实验室。已经开工的二期工程将建成体育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实验大楼等项目。
1984年11月,学院成立,时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9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从此开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1998年以后,学院依托上海大学的办学优势,获得宪法和行政法学专业、刑法专业、法理学专业三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4年9月23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取消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建制,设立上海政法学院,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高校。上海大学将原知识产权学院改建为新上海大学法学院。
2011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确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分别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上海政法学院恢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
2013年,我校在我校法学专业在安徽、江西、贵州等省市首次被批准列入一本批次招生,实现了我校招生一本批次专业的“零的突破”。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 杨俊一
校长 金国华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谢根华
副校长 曹文建、关保英、 闫 立
纪委书记 霍 光
编辑本段院系设置法律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现设有法学(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方向)、法学(人民调解方向)知识产权、五个专业。[2]
经济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原经济法系),始建于1986年,现有教师25人,有倪振峰、王文革、汤玉枢等教授领衔;副教授7人,法学博士7人;设有经济法、环境资源法等2个教研室。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有:《创新型国家与经济法研究》、《竞争与竞争法》、《中国信托与信托制度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法研究》、《城市土地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29部。经济法系现有在校学生1477人;本科生972人,高职学生505人。为开展实践教学,在上海市内外设有教学和社会实践基地22处;备有设施齐全的多功能模拟法庭。现有法学(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本科专业。
国际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原国际法商系)始建于1993年,现设有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三个教研室,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拥有一支以教授为骨干的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法学博士7人,国内外在读博士8人。 近年来,国际法商系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已经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国家司法部、省市级科研课题20多项,出版专著和教材20多部,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上百篇,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多项,其中李铸国教授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吴益民教授、王祥修教授获省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多项。现有学生850余人。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金融法方向)本科专业,法学一个专升本专业。[4]
刑事司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原刑事司法系)建于1989年,2011年4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刑事司法系更名为刑事司法学院。现设监狱学、犯罪学、刑法学、警体四个教研室,在校本科生一千余人。。学院在强调素质教育的同时加强专业实践训练,使学生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又有较系统的刑事司法和监狱学以及社区矫正方面等的专业知识。 刑事司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教师2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5]现有本科专业为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包括四年制普通本科和两年制专升本)、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
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原经济管理系),设有4个教研室和 “法与经济”、“证券与期货”2个研究中心。现有教师3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0人,讲师10人,助教4人;教师队伍中40%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20%。2008年底有学生1000余人。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5个本科专业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原社会科学系)成立于2011年,前身是学校公共基础部、社会科学系,是我校历史悠久、规模最大的系(部)之一。2009年,根据学校发展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需要,原社会科学系进行重新设置,社会科学系保留原名不变,作为直属学校党委的二级机构,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部”同时挂牌在社会科学系。2011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撤销社会科学系,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属于学校的二级学院。学院现设五个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史、形势与政策。一个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一个校级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全面负责全校大学生、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4人,博士1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人,已经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高水平教学、科研梯队。2005年以来,教学上,学院教师承担并完成2门市教委重点课程、10余门校重点课程、特色课程、多媒体课程的建设;主持完成10余项市教委教改项目、60余项校教改项目的建设;获得市教委教学成果奖2项,校教学成果奖10余项。2008年,学院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司法政工方向)本科生,主要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特别是司法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科研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6]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个本科专业
社会管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原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成立于2005年,现有学生620人,教师3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9人,讲师15人。教师中70%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其中,社会工作专业2008年被确立为上海市第三批本科教育高地,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第六期特色专业。学院重视学科和专业建设,社会学学科成为上海政法学院重点学科,社会学(犯罪社会学)成为上海“十二五”内涵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社会心理学成为“十二五”内涵重点建设复合交叉专业。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心理学和犯罪社会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被批准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课程。[7]学院围绕社会发展对社会管理类人才的需求增长开设专业,先后设立了社会工作、社会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4个个本科专业。[8]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原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创建于2006年,其中,国际政治专业是上海市地方高校中最早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是上海市教委的教育高地,也是学院的重点学科,先后获得市级优秀教学团队、院优秀教学团队和院示范教研室等荣誉称号,承担有1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和2个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9]本学院现有学生近750名现有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三个本科专业、一个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
外国语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外语学院(原外语系)现有教学、行政人员6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4人,讲师4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硕士学位的48人,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90.2%,已经形成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强的师资队伍。外语系现设有5个教研室即英语专业基础教研室、英语专业高年级教研室、大学英语教研室、高职英语教研室和专业英语教研室。[10]现有英语1个专业.
文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文学院(原新闻传播与中文系)现有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新闻学(电视纪录片方向)、汉语言文学(法务文秘方向)2个本科专业共3个方向。
高职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高职学院现设有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和文秘等7个专业。学院紧紧依靠学校优秀的“双师型”师资力量,通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培养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新需要,具有良好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
法学试点班
上政2013年起招生法学(卓越法学试点班)跟法学(涉外卓越法学试点班)。并且法学专业在安徽、贵州、江西在今年起是一本招生。
学院现设有十一个二级学院以及现代教育中心、体育部、培训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拥有法学(含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行政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经济法方向、环境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25个本科专业和方向。拥有法学、监狱学、行政管理三个专升本专业。司法助理、司法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等7个高职专业。三个硕士专业分别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
在学科建设上坚持“突出重点、强化优势,促进交叉,扶持新兴”的指导思想,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法学中的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是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专业和项目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教育高地,监狱学是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学科。 法学中的刑事司法专业,监狱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是上海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教育高地。
研究中心
学院设有上海司法研究所、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社会心理学会、东方法治文上海政法学院化研究中心、城市安全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出版学报《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双月刊),院报为《上海政法学院报》。
对外交流
学院重视开展对外交流与校际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英国赫德福特大学、日本大阪市立大学、关西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以及加上海政法学院拿大、澳大利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通过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成为一所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多层次、多专业的高等政法院校,通过培养大批专业人才,为上海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地理位置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旅游度假区佘山脚下,占地面积1078.60亩,现有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现有计算机中心,语言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等基础实验室,模拟法庭、速录实训室等专业实验室。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预计在2010年底将建成体育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实验大楼等项目。
交通地图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收费标准
法学专业本科层次学费6500元/学年;其他本科层次学费5000元/学年。高职层次学费7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