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

特点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历史沿革

2007年

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共计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2007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主管部门

试点院校

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

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个省/自治区共计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新增河北辽宁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试点

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主管部门

试点院校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教育厅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13个省/自治区共计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新增广西山西山东福建安徽等省/自治区进行试点

2009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主管部门

试点院校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教育厅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教育厅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教育厅山西财税专科学校
安徽省教育厅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威海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计划招生25505名

2010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试点院校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200所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12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及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2013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以及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2014年

各省单招学校名单及限额

山东单招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

序号

学校名称

2014年单独

招生计划限额

序号

学校名称

2014年单独

招生计划限额

1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410

22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1095

2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1380

23

济南职业学院

990

3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1020

24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840

4

威海职业学院

1380

25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750

5

山东职业学院

1410

26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510

6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1035

27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774

7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900

28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720

8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1230

29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340

9

潍坊职业学院

1185

30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620

10

烟台职业学院

1470

31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460

11

东营职业学院

1350

3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40

12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1035

33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580

13

滨州职业学院

1350

34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550

14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440

35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560

15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1200

36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500

16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870

37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510

17

淄博职业学院

2040

38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500

18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200

39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840

19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780

40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500

20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1200

41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200

21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870

42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200

合计38334

河北省单招学校名单

性质院校名字省市地址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市邢台市钢铁北路552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市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市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市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120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市河北邢台泉北西大街1169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承德市河北省承德市高校园区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市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体育南大街318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市保定市长城北大街47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市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南二环汇文街16号
其他院校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其他院校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唐山市北新西道88号
其他院校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6号
其他院校河北地质职工大学石家庄市河北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其他院校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槐中路417号
其他院校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587
其他院校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唐山市路南区警钢路68号
其他院校渤海石油职业学院任丘市河北省任丘市哑叭庄村
其他院校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市秦皇岛市海港区文盲路8号
其他院校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沧州市沧州市浮阳南大道6号
其他院校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秦皇岛市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73号
其他院校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其他院校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衡水市衡水市红旗大街2373号
其他院校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市廊坊东方大学城二期
其他院校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秦皇岛市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
其他院校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市泊头市光明街150号
其他院校冀中职业学院定州市定州市刀枪街3号
其他院校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张家口市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大街地院港1号
其他院校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保定市保定市祥瑞大街102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正定县华安西路29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高开发区信工路18号
其他院校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三河市三河市工业新区
其他院校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正定县常山西路47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学府路236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开发区创业路23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2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中山路西获铜路联合大学城
其他院校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69号
其他院校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3号
其他院校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廊坊东方大学城一期圣陶路
其他院校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其他院校河北外国语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其他院校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黄骅市黄骅市神华北大街
其他院校河北传媒学院石家庄市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其他院校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保定市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外省院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香樟路22号
外省院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北京市东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2号

国家文件

2007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
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广东省教育厅
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教育厅报送的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述四省2007年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要求批复如下
一四试点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
二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试点院校在有关省级招办指导监督下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及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2007年试点生源范围为试点院校所在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计划总数的10%(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控制数见附件)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各试点院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信息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本省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三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试点院校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招生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各试点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4号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其试点院校或示范性高职院校资格的处理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请四省教育厅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5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分别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和高等教育司

2008年

关于2008年河北等8省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的函悉经研究同意你省自治区2008年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示范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通过在部分示范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校负责自我约束行政监督的原则
二各试点院校在本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办指导监督下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2008年试点生源范围为试点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原则上控制在本校计划总数的10%以内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计划表见附件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各试点院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有关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鉴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等民政社工类专业的特殊性允许其跨省招生2008年相关专业可试点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等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
三认真执行我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意完善监督措施试点工作的全过程要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方面的监督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4号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其示范校资格

2009年

教育部关于2009年河北等省自治区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教育厅
经商我部高等教育司同意你省区2009年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示范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各试点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试点院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各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2009年试点院校生源范围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条件成熟的院校也可试点招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具体名额见附件所列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表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已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各试点院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有关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鉴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等民政社工类专业的特殊性允许其跨省招生2009年相关专业可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
三认真执行我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加强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试点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方面的监督各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4号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
请你厅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5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我司和高等教育司

2010年

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招生办公室
经商我部高等教育司同意你省区2010年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及国家重点培育扶持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试点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有关政策要求的重大制度改革设计有关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通过在试点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各试点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试点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有关省级招办要加强对各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2010年试点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具体名额见附件所列单独招生计划表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已被试点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各试点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管理要求于5月20日前向有关省级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鉴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等民政社工类专业的特殊性允许其跨省招生2010年相关专业可面向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新疆等省区的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
三认真执行我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各试点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
请你厅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于5月31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我司和高等教育司

2011年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6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决定进一步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高考前在本省区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继续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14号精神通过扩大试点积极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

二试点高校范围为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2011年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0%以内已经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相关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开展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建议计划数见附件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高校经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生源范围主要为试点高校所在省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应届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也可报考

三有关省区教育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确保试点工作规则明确秩序良好确保单独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公正各试点高校要在省级招办指导下 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四试点高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完善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试点高校须按有关省级招办要求于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已被试点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五各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4号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请有关省区教育厅于6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各试点高校报考录取数据等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附件2011年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及建议计划数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相关新闻

词条信息

  • 浏览次数: 1177 次

  • 更新时间: 20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