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裸考”,顾名思义,就是“光着考”,意即不复习就参加考试。近日,随着研究生考试成绩即将出炉、国家和各地公务员考试先后进行、毕业生求职再成焦点,“裸考”在大学生中“火”了起来。在如今的大学生中,“裸考”一族正在壮大。
词语解释
裸考
高考新名词,简而言之,就是什么加分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报考高一级的学校。据教育部学生司介绍,按照国家规定,能够在高考成绩获得加分的学生,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体现自然属性的,如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这一类学生大约占考生总数的7%;另一类则是后天表现特别优秀的,像三好学生、国家二级运动员、在各项“奥赛”、小发明等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除此之外,各省市及高校还有自己的加分“土政策”。这两项都没有的学生是占大多数的,仅凭分数考取高等学校为“裸考”。
裸考原来是高考名词,后来延伸到求职考试中,指没有经过任何复习和准备就去参加考试。尤其是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七成以上的职位要求报名者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让在职人员很开心。但是白天忙工作,晚上忙家务和应酬,使得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备考,只好“裸考”。由此还衍生出“比基尼考”,比“裸考”多准备了一点点,经过简单复习就上场了;或者在考试前硬着头皮恶补了一下考试类型,或做了一两套历年真题,就参加考试。
法律保护
裸考
“裸考”这一2007年高考新增名词,意指什么加分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人。早已有人质疑考试加分有失公平,谁来温暖“裸考”者“那颗冰冷的心”?
考试加分政策其出发点是想在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方式上作一些探索的初衷,然而,诚如教育部门的官员所言,一些改革方向正确、具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走偏了,演变成带有功利目的的工具。
地方长官可以“金口玉言”般地出台考试加分政策——福建省漳州市市长亲自拍板,只要纳税300万元以上,其子女中考就可以加20分。
“特别优秀”又可以这样产生——四川省威远县教委将“省三好”、“省优干”名额全部安排给了主管教育副县长的亲戚、公安局长的外甥、农行副行长的儿子等“有背景”的学生。
“自然属性”有时也显得“不自然”——有些考生根本就不是什么华侨子女,但是,只要在高考前到国外旅游一趟,便可以通过有关渠道“变身”为华侨子女,获得加分特权……
是否应规范考试加分,如何规范?成为《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在网上进行立法听证时的讨论热点之一。民众之所以如此关注考试加分,是因为“裸考”者缺少一件“法律外衣”,“裸”得不心甘,裸”得心寒。
法治社会里,立法规范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尤其是开门立法能够最大限度地畅通与吸纳民意。可喜的是,国家考试法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重庆市已先走一步,在全国率先开始了教育考试地方立法工作。更让人欣慰的是,民众的参与热情与立法部门的开明相得益彰,是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标志。
利弊现状
裸考
在2006年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950万名考生中,“裸考”的考生肯定会是大多数。在一分就可能决定一生命运的高考录取中,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比别人多出哪怕10分,都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正因为如此,考生、众多家长和公众舆论对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十分关注。
考虑到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于自然属性一类的考生加分,考生及家长一般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对那些所谓“后天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在高考这样一个激烈的竞争中予以加分,其合理性何在?20分的加分又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如果加分政策照顾了不该照顾的考生,出现鱼目混珠的现象,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又从何谈起? 家长们这种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高考加分不仅门类繁多,而且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除了传统的三好学生、文体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可以享受加分优惠外,在不少地方,见义勇为、城镇退役士兵、农村独生子女等名目也纳入了加分行列。更有甚者。有的仅因为是电影名人或体育明星,竟可一路绿灯、免试入学。这种不太严密的制度设计,让“假少数民族”、“假运动健将”、“假三好学生”有了滋生繁衍的空间和土壤。
不可否认,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是出于软化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弊端,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招生公平。这种利好政策之所以腐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加分制度本身的缺陷,即对“程序公正”的忽视,其操作过程往往是封闭的、不公开和不受监督的。比如,按加分政策,考生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就可享受加分优惠,而这一证书的发放权又在地方体育局,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体育部门不在利益驱动下滥发证书?
事实上,在“一榜定终身”的大气候下,即便有如何严密的审核程序,有如何细化的评选标准,只要有加分项目的存在,就会有家长想尽各种办法去找关系、托门路、制造假材料假证明,通过不法手段谋取能用以高考加分的证明。
2004年6月,西安市就发生过大批学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事件;前不久,新华社也报道了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国内学生办理华侨身份,致使“华侨考生”数量出现“不正常”增加的现象。
应对措施
裸考
严格的说,“裸考”这个新名词的内含和外延是不准确的。我国高考享受优惠政策的大多是若干类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等除外)。
也就是说,加分和加分投档是有区别的,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也是有区别的,是不能随意混淆的。对此加以修正即为:“裸考”,就是什么加分或降分投档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高考生。很显然,与“裸考”相对应的“非裸考”,就是既凭考试成绩又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高考生。
当然,不容否定的是,“裸考”与“非裸考”相比,“裸考”是处于明显的不利位置上,但也不是一点办法和技巧都没有,而是大有技巧可用。
首先了解和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若干类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利、弊之所在,即“非裸考”的现况及利、弊之所在,在此基础上,再探寻“裸考”与“非裸考”之技巧就有事半功倍之效了。
一、非裸考之概况
“非裸考”,就是既凭考试成绩又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高考生。
看教育部关于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教育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裸考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2)、教育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3)、教育部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第43条、第44条、第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第43条、第44条、第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教育部规定:“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应超出第43条、第44条、第45条规定的范围。经省级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并须报教育部备案,经核准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以上是教育部2006年关于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也可以说是“非裸考”的概况。
当然,各省市区会有一些适应当地情况的调整,不过都大同小异。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育部政策规定中有这样两句话必须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这两句话的核心是,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和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而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和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学校提档(调档)后或者说在考生进档后如何对待、录取,即是否继续优惠照顾予以录取,则由学校审查决定。这同时构成了“裸考”与“非裸考”之志愿填报技巧的基础。
政府措施
裸考
一年一度的全国统一高考被尊称为“国考”,其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自然是广大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教育部学生司一名负责人解释说,在高考中设立一些保送生的名额、设立一些加分的项目,其出发点是想在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方式上作一些探索。因为人们都已认识到,“一榜定终身”,即仅凭一次考试来判断一个人的才能,甚至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并不是一种科学的方式,而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的考量来判断,来衡量,同时通过淡化“高考指挥棒”的作用,改变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现状。
同时他也坦率地承认,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以及独生子女政策,造成了在高考这个环节的竞争异常激烈,导致了一些改革方向正确、具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在实施过程中走偏了,演变成带有功利目的的工具。他不无遗憾地说,“我认为,这绝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而是值得全社会思考的事情。”
5项学科的“奥赛”本来是让那些学有余力、学有兴趣的孩子受益的课外活动,由于可能成为进入重点大学的一条捷径,众多望子成龙的家长从小就把孩子绑在“奥赛”的战车上,带起了规模庞大、持久不衰的“奥赛经济”;作为地方政府,从某个角度来说,高考升学率带给他们的压力有时甚至比GDP指标还要大。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在高考中违规违纪常常成为一种有组织行为。
有关社会对保送生及加分制度的质疑,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这样回答:“作为国家出台的政策,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不会轻易改变。现在的关键是我们要继续完善现有的政策,譬如,今年年初有记者提出将‘奥赛’与高考保送脱钩,那么在这次高考中我们就提出了让接收保送生的学校要加强文化课复试的要求,而且,我们还会和中国科协商量如何进一步改进管理的办法。”
由此可见,“裸考”虽是新名词,但放大的却是老问题。
让人欣慰的是,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宣布了一条措施,取消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将者等相关人员的高考加分奖励制度。这对于那些“裸考”一族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消息。期待湖南此举能产生示范效应,在全国推而广之。
“裸考族”壮大的背后
裸考
陈馨刚刚参加完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结果与自己的预期完全相符——没过线。“一开始就只是想试一试,说不定能进面试呢,如果进面试了再花时间好好准备。”她笑着对记者说,“考公务员也是找工作的渠道之一,不试一下的话挺可惜的,但报名之后发现其实没什么时间可以准备。”
陈馨是北京某高校法律专业大四学生,去年她参加了好几次“裸考”:司法考试、考研、考公,几乎每次都是“裸考”。用她自己的话说:“就当多碰几次运气,总有一样能成吧。平时白天有两三节课,还要准备毕业论文,还在一个公司实习,实在没什么时间。”
陈馨把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看成是自己“裸考”的“罪魁祸首”。而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张斌贤看来,现在越来越多大学生选择“裸考”的根本原因在于,学生没能很好地对自己的学业、职业进行良好规划,没能选定明确目标,而是处在“到处撒网”的“跟风”状态中。
“以考研为例,许多学生并不很清楚自己真正的兴趣在什么学科,只是随大流地报考了研究生,这样就很难花时间很好地复习,很容易导致最终‘裸考’。”张斌贤分析道,在考公务员、应聘考试方面,他自己的学生也时常因为没有规划,到招聘会随便投简历,参加各类笔试面试,最终很难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工作。
“裸考”看点
裸考
在QZZN论坛,一个吸引7000人目光的“裸考”帖子是“四年没看书,直接‘裸考’进省机关第二名”,跟帖者大多对发帖者表示崇拜,呼其为“神人”、“牛人”。在采访中,不少裸考者对记者表示,正是因为即使是“裸考”,也有可能出现类似的“奇迹”,因此,“多裸考,没坏处”。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自誉为“资深裸考人”的李严告诉记者,3年前,他大学毕业后到福建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但一直不满足于这份普通工作,连续3年参加当地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每次都想碰一下运气,都是‘裸考’,最后,因为这样分散了精力,不仅业务上没什么进步,好运也没能降临到我的头上。”李严叹道,“看来,还是应该脚踏实地地找准发展方向。”
张斌贤建议大学生,不管在校内还是离校后,都应该随时考虑清楚自己的兴趣所在,知道自己要何去何从,如果有什么疑难问题,不要抱着“反正不试白不试”的侥幸心理,把精力耗费在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上。
“裸考“反思
裸考
“从学校和老师的角度出发,应该多引导学生,多开展一些活动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张斌贤认为,越来越多学生选择“裸考”,这与一些学校对学生发展规划的引导不力有关。
北京某高校工商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孙晓静这几天正为解决了一个“心头大患”开心不已。上学期就开始找工作的她已前后参加了二三十场笔试、面试,每次连续接到考试通知后,她总是觉得无法权衡,不知该为哪个岗位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准备,最终她大多选择了“裸考”,“当时想着,反正时间还早,就当做锻炼吧。”
然而,二三十场考试下来,还是没有一个单位表示接收孙晓静。后来,在跟班主任王老师一起吃饭时,孙晓静说起了这个问题。“王老师当场就批评了我,放假前,她特意跟我谈了几次话,帮我理清我的求职规划,挑出一些,建议我全力以赴准备的职位。”回家过年前,孙晓静参加了一家外资企业的笔试、面试——这次她准备得很充分。几天前,还在老家的她拿到了该公司的offer。
“如果没有班主任的引导,恐怕我现在还在考试中‘裸奔’呢。平时学校也会零星地有一些教学生规划人生的讲座,但形势比较单一,我去听过一场之后就没兴趣了。”孙晓静笑道。
张斌贤表示:“现在,高校对学生人生规划的指导还很不够,这容易让学生在面临选择时不知所措。而作为老师,不可能逐一去询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此,当学生面临困难抉择时,应该主动多向老师寻求帮助,而不要被动地盲目选择,随便‘裸考’。”
评论
高考加分设立的初衷,本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兼顾考试公平,但这项政策实施若干年,眼下却因为弊案频出,而带来越来越多不公平,正遭遇多方抨击...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最初设立的时候目的本意都是好的,但一到执行的时候就变了味道,很多人就认为或许取消才是最为合适的选择。
但是这些造假不正之风,不是加分政策本身的问题,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纠偏的最好办法不是因噎废食,不是“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档案管理、加大对考生基础材料的查验力度,完善对政策执行程序中的细节管理,这才是根本之途。否则,好政策的初衷就会被彻底抛弃,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去引领青少年的目标就将成为一纸空文。
高考加分,谁说了算?
高考加分之“乱”据了解,教育部目前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只有14种,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项目却林林总总有近200种。在湖南省,今年的加分政策有7类,最高分20分;在海南,加分政策有24项;在新疆,7种情况考生加10分,体育突出加20分;在广州,8种情况,涉及10余类考生可以获得加分录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一位专家告诉记者一组数据:2009年,重庆市19.6万考生中,获得各种加分的高达7万人,占35%以上。据对2008年北京市高考文史类考生成绩分布分析,在考取600分以上的599名考生中,得到加分照顾的考生214人,比例高达35.7%。
加分受益面越来越广,且大多是高分学生或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学生。有专家认为,加分政策“奉有余而损不足”的现状将使考生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于是,原本是匡扶公平的高考加分政策似乎变味了。采访中,不乏见到如下事例:一些家长为了给子女加上关键的分数,出尽百宝搏二级运动员证、搏武术加分;甚至有的中学为了升学率,也利用各种关系为优秀学生争取加分,希望押中“状元”。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储朝晖介绍说:“近年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华侨、港澳台学生、烈士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报考农林、地质等特殊院校者,乃至‘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公民’都开始享受降分投档、高校审查录取的政策优惠。”
对此,一位长期从事高考改革研究的老师这样总结:“繁复的条文,政出多头,操作有漏洞。”种种乱象,令许多公众发出倡议:“取消加分,高考方能公平。”
高考加分之“困”
此前,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对近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但“清理”与“乱象”却长期并存,高考加分最大的政策困境又在哪里?
“过多过滥。”21世纪教育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高考加分政策的弊病,首先是由于地方可自行制定政策,导致加分项目过多,受惠面过大。”
而高校对于高考加分只能被动承认,也使得高考加分政策成为各地方追逐的对象。在2009年清华大学各学院的招生简章里,有“承认各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字样,在2010年招生简章里,这句话前加上了“原则上”三个字。清华大学招生办负责人表示,这“显示了清华大学对于加分的态度”。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副教授但召彬认为,目前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问题是随意性大,政策执行缺乏监督,缺乏公众参与。同时,加分对象范围界定模糊,各地方政策各自为政。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员胡向东分析道,高考加分的政策困境主要是高考负担过重,当这种过重的负担常以加分方式分担时,便让高考加分不堪重负,这也使得一些原本出发点良好的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引起群众不满。
胡向东说,高考除选拔功能外,在我国还被赋予了过大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比如,高考要彰显社会公平,对历史遗留的和短期难以改变的一些“不公不平”之处,则先通过高考加分予以弥补;高考要承担社会教化之责,因而“见义勇为”要通过高考加分来奖励;艰苦行业吸引不来考生报考,通过加分招满生源;为推进农村计划生育,便对“农村独生子女”进行加分;为了推行素质教育,则通过加分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者……高考面临的沉重负担决定了高考加分的负担同样沉重,这么多的国家意志、地方政府意志甚至部门和行业的意志,通过高考加分来贯彻,操作简便,当然会使相关部门趋之若鹜。而高考加分一旦走上“层次多样、种类繁多”的“发展之路”,其功利性又十分明显,自然乱象纷呈。
而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什么?取消高考加分政策是否必要?真的能如网友所认为的那样,“把高考重新拉回理性、公平的轨道”吗?胡向东认为,高考加分的初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历史也证明它曾发挥过良好的作用。现在出现的问题,主要还是由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创新、制度完善来克服,没必要一棍子打死,也不可能一棍子打死。对照顾性加分,如少数民族加分等应予坚持,并在各种录取方式中予以推行;对鼓励性加分,则需要按照最近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行重新审定,比如,《纲要》提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形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特长显著自主录取”、“全面发展推荐录取”、“符合条件定向录取”、“突出人才破格录取”的多元录取格局,鼓励性加分就可以放在统一考试之外的录取方式中予以体现。
高考加分之“解”
对于高考加分,但召彬认为有三句话可以概括:“初衷可嘉、过程异化,监督缺乏”。他建议,应该从三个方面完善加分政策:首先是制度设计,建立完善的制度框架,在制定过程中,应举行听证,吸纳公众参与,同时,政策的制定权应由教育部统一规范,各地方政府不该有制定政策的权力。其次,应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度,审查加分考生的资格,对加分考生进行公示。不但要有党的监察机关监督,还要有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最后是加大打击造假力度,发现一起,对造假者行政开除,还可以上升到法律程序。
胡向东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情况复杂,又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腐败对高考的侵蚀愈演愈烈,要确保高考加分政策执行不走样,必须从政策制定、措施设计,到程序步骤、操作规范都予以明确规定。在具体政策制度制定时,要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照顾到最广大的人民利益;要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规范,使加分操作的每一步都具备“可追溯性”,都明晰可查,过程透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高考改革研究项目专家认为,规范高考加分已经成为共识,但如何从现实出发进行调整和改革,仍需要精心设计:
首先,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如何改革、保留多少、如何加分等,应当有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建议提高高考加分政策的决策权力,加分政策的方案应提交省人大审议和决定。
其次,大幅度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建议对目前实行的各种加分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对那些已经明显有违考试公正,或者虽有小利但弊大于利的项目,予以坚决取消。照顾性加分政策则应提高“靶向性”,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第三,赋予高校自主承认高考加分的权力。在各地对现行的加分项目尚来不及进行评估和清理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今年的考生有一个相对公平的高考竞争环境,建议可赋予高校自主承认高考加分的权力,即高校可以不承认在教育部14种加分之外的地方加分项目,在其录取程序中不考虑加分投档或录取的要求。
高考加分之“公”
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是为引导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然而近年来,这项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加分项目过多、弄虚作假等问题,引起了广泛质疑。加分制度备受诟病,原因之一在于一些加分内容已经异化为另一种应试教育、加分教育,偏离了提升素质教育的初衷,这从全国各地兴起的考级热可见一斑;原因之二在于加分政策已经成为少数特权阶层的“红利”。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择校费、大学高学费一起,成为公众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76.9%的人建议取消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高考政策,让高考重新“裸”起来。其实,高考腐败的根源不在加分不加分,而在于考分本身的权重太大,且决定考分的社会力量(权、钱、情)缺乏有力监督和有效制衡。换句话说,只要影响高考加分政策从“良好初衷”走向“变异与腐败”的环境和土壤不除,即便高考加分取消了,特权阶层还会以其他方式不断侵犯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了确保加分政策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实行,除了要清理不合理的加分政策,更需要在加分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公开透明。
各方观点
加分政策仍有存在必要高考加分政策伴随着高考制度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客观地看,作为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一项政策,高考加分在平衡地区教育水平差异、选拔各类特殊专门人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这个政策的一些设计漏洞及其造成的不公现象也确实值得认真反思和探讨。
一次考试不能也不应该决定一个人的终身,但是破除分数一元标准的改革探索又屡屡引发公众质疑。高校招生制度如何在选拔人才与体现公平之间实现突围,如何兼顾考试的统一性与学生发展和教育发展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个难题。
高考加分制度中的鼓励性加分,同保送生制度、自主招生制度等一样,是破除对高等教育考试一考定终生的分数一元标准的有利补充和探索;也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保证高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为体现对某些特定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按照国家相关照顾政策,可对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考生等实行照顾性加分政策。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制度中分数一元标准的局限和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等情况造成的实质性不公平现象。
因此,尽管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但在人才发展多元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大方向下,高考加分政策仍有存在必要。只是,无论是高考加分、自主招生、还是保送制度,都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分类细致、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尽可能压缩人为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同时通过改革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实行全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加大对徇私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既要保证程序上的公平,更要兼顾实质内容的公平。
高考加分成了腐败通道
讲座中杨东平批评了高考加分政策,认为越来越背离初衷,成为腐败的通道。他举例说,有学生的设计在全国比赛上拿了一等奖,但是招生办发现,他的作品和他家长的工作领域高度重合。还有三好学生加分、优秀学生干部加分,在现实中容易被地方的权力部门和教育部门控制。
“我特别反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不仅是因为它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腐败的重要通道,而且因为它价值上站不住。”杨东平说,一个人行善做好事,并不是为了追求特殊利益,三好学生在升学中获加分,完全违背了道德教育的价值和原理,不应该把成为三好学生变成一个功利性的行为。
高考加分维护教育公平要确保透明性
高考加分政策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弥补高考可能带来的“分数决定论”和基础教育向应试方向发展的不良倾向。从这一意义上说,高考加分政策的本意是维护教育制度公平的。但从政策设计和执行上,可能有些环节并不完美。
现有的高考加分政策粗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反映社会价值观的,比如对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以及对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奖励;第二类属于纯粹鼓励技能性的具体项目,如奥赛、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等;第三类是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结合经济发展的加分政策,如为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对相关人员子女的加分。后两类加分政策不但有损于公平,还误导了教育。
此外,近年来,高考加分政策的争议增多,也有一些与高考制度相关的深层次原因。如随着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推进,高考分数的作用愈加强化。尽管平行志愿改变了传统志愿填报中“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局面,但也使大学录取学生的分数分布过窄,考生成绩一分之差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就完全不同。而高考加分动辄10分、20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以各种方式争取加分的现象增多,而不少家庭铤而走险作假造假也就不为怪了。
为了让本来致力于发现合格人才、维护教育制度公平的政策能够归其初衷,高考加分政策制定本身应该更加合理和科学。我个人的观点是:仅保留极少量的引导社会价值观的照顾政策,对其中较难界定的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等的评选程序要严格和透明,确保在阳光下操作;对其他各种有碍公平的照顾政策,应予以取消,以净化高考环境。
同时,还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考制度,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和保证。如大力推进高校的自主招生,促进大学建立起独特的培养理念、选才标准和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的检验,逐渐形成高中教育的多样化和大学人才选拔的多元化。
以多元评价体系替代高考加分
近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根据调整方案,奥赛获奖者不再具有保送资格,体育特长生省级统测只设田径、游泳等8个项目以及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类项目。
对于取消奥赛获奖者保送资格,有人叫好,认为这终于向奥赛开刀,对于消除中小学的奥数热、学科培训热,将起到很大作用。而有人则表示担忧,认为这是因噎废食,毕竟学科竞赛加分,在所有加分项目中,相对而言还是公正的,取消奥赛获奖者保送,不利于培养有学科特长的人才。
在笔者看来,对于取消奥赛保送,且慢“叫好”,也无需“担忧”。“叫好者”或许高估了奥赛保送对于中小学奥数热、学科培训热的作用。客观上说,其有一定作用,但作用并不大。一个事实是,很多家长送孩子上奥数,并非冲着获奖而去,主要目的是为了学得更深、更难,以便在中考和高考中获得高分,如果能顺便捞个奖,获得加分或保送资格,就更好了。过去几年中,一些地方早在中考中就取消了奥赛加分,但奥数热依旧。可以说,如果升学考试以学科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录取方式不变,奥数热和学科培训热,将难有好转。
“担忧者”,可能认为一些有学科特长的孩子,由此就没有了出息。这其实是误会了现在的保送生政策,也不了解高校自主招生。首先,根据目前的保送生政策,获得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仍旧要参加高校的测试,获得测试通过,才可保送;其次,按照现在80所高校自主招生的政策,都比较青睐奥赛获奖的学生,也就是说,不出意外,这些全国奥赛获奖者大都可获得高校的自主招生资格,包括低于一本线破格录取这也几乎等于保送了。
应该说,正是由于有8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接盘”,取消奥赛等学科竞赛获奖者的保送资格,也变得顺理成章。这也是符合高考改革方向的。在笔者近年来撰写的探讨治理高考加分的文章中,曾多次提到要取消各类加分,将高考加分变为高校自主招生多元评价,从目前情况看,迈出了一小步,有必要持续推进。
所谓多元评价体系,就是把一名学生参加统一测试的成绩、中学学科成绩、参与社会服务表现、中学学科竞赛获奖、专家推荐、体育特长、艺术特长、少数民族、家庭因素等都作为评价指标,赋予不同权重,得到对一名学生的综合评价,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中,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都得到评价,也就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和兴趣发展。这无疑将消除学科培训热。拿这样的多元评价与现在的高考体系对应,就不难发现,统一高考可以作为统一测试成绩,学科竞赛加分、体育特长、艺术特长,都可以纳入多元评价体系,这就解决了目前将高考作为主要评价因素,用竞赛加分、体育特长、艺术特长作为修正因素的问题。
当然,这样的多元评价体系,必须基于高校自主招生,是高校自主设置指标、权重,认定、考察学生的各种个性因素、特长因素,不是由行政部门说了算,也非集中录取。否则就无法操作。在这次加分调整中,还对体育特长生加分进行了调整,以笔者之见,减少体育减分项目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减少加分分值,以及赋予招生高校自主承认加分、复查体育特长生的权利。必须注意到,高考加分之所以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在于获得加分之后,就将在原始分上加上加分,变为投档分,内地高校都得按这一投档分投档、录取。另外,体育特长生与体育类考生不同,特长生可以报考任何专业,而在具体大学教育中,可以完全用不到“特长”。因此,如果赋予高校自主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确定是否承认加分的权利(即考生可获得政府承认的加分,但高校在投档、录取时,可以采取裸分投档、录取的方式,香港中文大学在内地录取时就采取这种做法),同时可在招生录取中,对相关特长生进行面试复查,就可以减少加分的效用,也减少腐败的可能。
以此观察这次体育特长加分调整,就更不彻底,其一,加分分值仍旧较大,虽然方案明确体育特长生加分不超过20分,但20分在高考录取中其实是一个不小的分值,近年来,一些地区已经把体育特长生加分分值缩小为10分或5分,此方案一出,会不会又用足20分加分呢?其二,对体育特长生加分过程中的权势交易治理力度并不大,方案提到录像、公示、审核等,这些手段过去其实已经采纳,甚至媒体曾报道高中生参加少儿比赛这么明显的违规,但却同样过关。现在体育特长由地方教育部门复查,如果地方教育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蒙混过关。
所以,治理高考加分,关键在于推进基于高校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体系构建,这才既可能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不让高考制度扼杀学生的个性、特长,又能在评价中发现学校所需要的学生特长,并减少权势交易干扰。